阜新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区(阜新市铸造产业园区)

日期: 2022-09-16 浏览量:1985 来源: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阜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园区(含铸造产业园、农产品深加工园、再生资源产业园、新能源装备制造园,下同)管理及产业政策落实;指导非公企业党组织加强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内制度。研究决策园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管理制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组织对干部的考评、考核、选拔任用等工作。

2.编制园区中长期建设、科技、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按照阜蒙县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规划和管理园区内的各种建设项目。

4.负责园区内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和指导园区内企业深化改革,自主创新;审核和申报高新技术产品和企业,办理企业项目扶持资金;指导园区内企业的科研、新产品开发;组织园区内科技计划、科研项目、科研成果鉴定和申报管理。

5.负责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方案的制定、项目的联络、洽谈等相关工作;负责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工作,搞好项目收集、整理、包装及推介工作。

6.负责园区信息、统计、财政收支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等综合管理工作。

7.负责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园区非公企业党组织,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党的干部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政法工作,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园区内群团、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工作。

8.负责园区安全生产工作;

9.负责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结合全省园区改革要求,综合阜新铸造产业基地管委会和县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区管委会现有内设机构及园区发展状况和工作需要,重新组建以下6个正科级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管理部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园区和非公企业的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党费收缴等工作;负责指导非公企业党组织加强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内制度;负责指导园区和企业党支部换届选举、党员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接待、文秘、机要、信息、督查、保密、会议组织、网络建设等工作;负责拟订党工委、管委会内部规章制度;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负责园区人事、劳资和财务收支及单位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宣传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园区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研究;负责园区各类资产的监督管理。

2.经济运行与招商部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综合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起草经济分析报告、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向园区管委会报告经济运行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拟定园区招商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方案的制定工作;负责园区招商引资项目的联络、洽谈工作;协调处理招商引资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工作,搞好项目收集、整理、包装及推介工作;负责园区招商引资的宣传及信息整合工作。

3.规划和项目建设部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园区规划建设有关政策和规章;负责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实施;负责园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的编制、申报与实施;负责园区供水、排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市容环卫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园区建设用地的征用和报批工作。

4.安全生产监督和环境保护管理部

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管理条例对安全生产过程行使监督职能;拟定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并实施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企业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技术的推广;监督、查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情况及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服务。承担园区内企业环境保护日常监管、环境污染调查,协助上级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应急处置。负责协调执法部门对园区生态环境污染源、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现场的日常监管、处置等工作。

5.农产品深加工园区管理部

贯彻落实国家农产品深加工方面的方针政策及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农产品深加工园区发展规划;负责农产品深加工园区投资、融资工作;负责园区各类项目的申报、包装、立项、布局并协调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各涉建部门之间的有关问题协调;负责建立区域信息、统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等工作。

6.再生资源产业与新能源装备制造园区管理部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做好再生资源产业园区、新能源装备制造园区(简称园区,下同)各项管理工作;拟订园区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按照园区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选址定点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园区的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区建设资金的投资、融资工作;负责园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申报、包装、立项、布局、选址、定点,并办理项目相关手续;负责园区项目的监督、管理、协调等工作。

副主任:杨树勇                                        

办公地址:阜新县阜新镇赵大把村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00       

联系电话:0418-6396550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