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08-03 浏览量:141 来源:阜蒙县供销合作联合社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部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阜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县供销社是全县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带领供销系统干部职工,完成每一时期的历史使命。
2、研究制定本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推动为“三农”服务,促进城乡农资、日用品的流通和市场经济发展。
3、指导全县供销社的业务活动,组织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和有组织的进入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4、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驶政府授予的职权,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对烟花爆竹、再生资源、化肥、农资果品等市场进行管理、整顿、监督。储备、供应防汛物资,保障国家财政和群众生命安全。
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阜蒙县供销社联合社下设:办公室、财会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人事科、纪检监察科和保卫科。
办公室负责文件收发、档案管理、考勤、后勤管理等。
财会科负责财务档案管理,机关财务报表、基层社财务报表等财务核算。
合作指导科负责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的指导及检查。
经济发展科负责平台上的基层社及合作社的销售购进情况。
人事科负责机关及基层社的人事档案等。
纪检监察科负责机关及基层社的纪律监察等。
保卫科负责机关基层社安保等。
(三) 部门决算的构成
阜蒙县供销社是一个独立核算单位。
二、阜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三、阜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08万元,比2015年增加289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608万元。
(二)支出总计608万元,比2015年增加28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4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万元。
2.项目支出260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支出12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2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辽宁省财政厅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万元,项目支出26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万元,农林水支出12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万元。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4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10万元。
(3)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120万。
(4)行政运行222万元。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万元。
(6)其他商业流通事务120万元。
(7)住房公积金12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1万元,下降20%,主要是车改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供销社运行经费支出39万元,比2015年增加24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从事业保险办转到本单位。新搬办公楼增加维修费用。
本年供销社实际预算安排是608万元,比2015年319万增加28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在职人员工资增涨,离退人员工资从事业保险办核算改到本单位核算),增加在职人员公务出行交通补贴。2016年实际支出608万元,比2015年的319万元增加28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供销社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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