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对阜蒙县的建设和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欢迎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领导信箱”由县政府在阜蒙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受理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阜蒙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行政执法、机关建设、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投诉、咨询、批评、建议。
一、“领导信箱”受理范围
(一)对阜蒙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对阜蒙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发展环境、市政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阜蒙县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对县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等的咨询和建议;
(五)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行政机关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六)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有关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二、写信须知
(一)明确个人信息。向“领导信箱”写信,请留下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联系。受理人员对发信人的具体姓名和联系方式严格保密。
(二)信件内容符合法律规范。邮件内容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三)一封信件反映一个问题。信件内容要简明扼要,说清事实。为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建议每封信件反映一个问题,如需反映多个问题,请分为多个信件提交。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发信人在得到处理结果反馈后,再次就同一问题进行反映,请注明前一邮件的受理编号、提交时间、标题及主要内容等,以便查找。
(四)以下信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处理程序:
1.联系方式不明确的信件,即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
2.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开展调查的信件;
3.在规定办理时效内重复性信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
4.不属于阜蒙县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领导信箱”进行处理或得到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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