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打造温泉养老城项目的建议》(第91号)答复

日期: 2021-04-28 浏览量:239 来源: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尊敬的陈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温泉养老城项目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接到此提案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温泉城管委会及县文旅广电局研讨推进办理工作,现将我县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东梁温泉城建设总体情况

一直以来,我县始终将发展温泉康养项目作为推动全县、乃至全市温泉旅游产业发展和做大做强第三产业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本地区独有的“碳酸氢钠泉”品牌和水质,重点围绕医疗服务、温泉康养、旅游文化、现代服务业、产城融合等业态,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影响,稳步推进建设,“中国小苏打第一泉”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历经近十年发展,东梁温泉城无论在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在项目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绩,先后被省评为“辽宁省温泉旅游度假区”、“省级服务集聚区”。

(一)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目前,东梁温泉城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累计投入资金8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区内道路、管网、电力、供热、供水、燃气、蒸气、污水处理等设施都已基本完备并投入使用。同时,市政环境设施如绿化、路灯等配套部分也在推进建设并陆续投入使用。前期12平方公里范围已达到“七通一平”,为培育产业发展、项目招引和摆布,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项目建设情况。多年来,我县立足温泉康养产业优势,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目前,已累计入驻项目7个,其中,天水谷温泉度假区、宝地斯帕温泉小镇和阿尔善温泉旅游度假区3个项目已竣工并投入运营。宝地斯帕温泉小镇作为温泉城内最大的温泉康养企业,年营业收入可达5000万元。其中,温泉城内的宝地温泉企业荣获国家AAAA级旅游区、中国五星级温泉企业等荣誉。

(三)“大健康”产业情况。为顺应社会老龄化发展趋势,以十九大报告“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为契机,我县积极推进“大健康”产业项目,编制完成《阜蒙国际旅游健康城规划》,努力打造阜蒙国际旅游健康城品牌。并积极开展温泉衍生品、健康食品、药食同源产品研发,推进博奥三高慢病防控、蒙医药分子研发等健康产业项目,为“大健康”产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

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在大力发展温泉康养项目的同时,清醒的认识到温泉城未来发展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配套滞后。温泉康养规划区内基础设施虽相对完善,但由于县本级财力有限,温泉康养规划区内除镇区间主要道路外,各景点道路互通互联不够。同时,规划区内电力设施容量不足,不能满足新企业投入运营用电需求。

(二)衍生产品研发不够。温泉水深度研发投入不足,科技力量植入不够,没有研发出系列衍生产品,造成温泉产业链单一,活力不足,产业发展受限。

三、下步工作安排

我县将继续加大温泉康养项目的工作力度,深耕细作,继续以做大做强温泉康养产业为目标,充分发挥温泉资源产业优势,努力开启“温泉康养第一镇”崭新篇章。

(一)叫响温泉水名片,积极开展温泉水研发。努力将东梁温泉城打造成东北地区第一家“适老性”的康养产业机构,着力提升阜蒙国际旅游健康城“氢泉”品牌并扩大宣传和推广,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形成完整的温泉水深度研发产业链,完善科研、生产、加工、销售等电商平台的完整产业链。

(二)加快推进包装地债项目和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加大温泉城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强和完善阜蒙国际旅游健康城内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并以高铁经济为契机,做好康养产业基地内配套交通道路建设,建成四通八达的道路体系。同时,在规划区内新建一座变电站,以满足新入驻企业用电需求。

(三)推进高质量教育研发基地建设。建设高端一体化学校及康养服务类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科技人体监控数据系统,植入AI技术推动智能机器人服务于养老产业,做到更好的服务康养旅游人群。

(四)推进蒙医药及“药食同源”产业项目。结合阜新市政府“十四五”规划,加快促进技术创新、医疗创新、业态创新,协调编制《蒙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形成中草药种植、科研、生产、加工、销售等产业链,努力打造国家级中草药产业基地。

(五)建设旅游研发平台。打造功能完善的集医疗康养、宗教文化、旅游度假等项目于一体的综合产业基地,充分发挥旅游研发平台效应,拓宽人才引进方式和渠道,吸引更多人才进入,通过平台拓宽旅游产品推广。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东梁温泉城“十四五”规划发展纲要》,持续推进“大健康”产业,深刻把握全国产业转移机遇期,加强对口地区产业承接转移,积极开展产业转型振兴升级,把阜蒙特色和温泉品牌放在首位,全力打造集温泉养生、医疗康养、宗教文化、中草药培育、内陆港物流、人才培训等项目于一体、功能完善的综合产业集群,有效提升我县温泉康养产业的行业竞争力,全面助力阜新经济转型升级。

同时,非常感谢您对阜蒙县温泉康养的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继续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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