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3-07 浏览量:273 来源: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22年3月7日,县长包峰在县政府三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乡村振兴审计工作、上排山楼村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大五家子镇成立国有公司、30万千瓦农光互补项目差额资金有关事宜,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其他事项。
会议强调,对在乡村振兴资金审计中反馈的我县存在问题,相关乡镇和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认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扎实履职作为,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对于整改未完成的,要做好工作衔接,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按期销号;要以审计问题整改为契机,善于运用审计成果,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效;要严明工作纪律,做到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按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问题整改工作任务。同时要形成整改工作问题责任闭环,做到“五个不放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切实提高真整改、实整改的成效,扎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
会议强调,因新民金矿改造扩能,亟需对其规划区域内41户居民进行搬迁,为保障居民生产生活安全稳定,应制定周密的搬迁计划,确保搬迁工作有序开展。县人民政府要负责好新民镇上排山楼村41户居民住宅避险搬迁的房屋征收总体工作,由新民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新民镇作为搬迁工作责任主体,要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提前谋划,细致部署,会同县住建局、财政局、排山楼金矿等单位,参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的批复》(辽政〔2015〕198号)标准,完善搬迁补偿方案,并与上排山楼村41户居民签订搬迁协议,采取货币化补偿方式,其中林木补偿标准也参照阜奈高速标准执行。同时全面排查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确保搬迁工作稳定有序开展。
会议强调,大五家子镇矿产资源丰富,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明显,成立国有独资公司负责实施大五家子镇矿山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研发包装和加工销售、新能源、土地开发、新农村建设等工程项目,对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三资三变”改革,拓宽农户增收渠道,壮大镇域经济总量,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县政府应给予大力扶持。大五家子镇要加快推进国有综合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和手续办理等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公司领导班子组建工作,委派懂管理、善经营、会技术、业务精、责任心强的人才到企业任职,切实提高企业运营管理规范化水平,增强融资“造血”能力。同时要整合镇域内农产品资源,并依托即将建成的农村电商基地,做好特色区域农产品品牌建设,以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县财政局、国资办负责提供政策支持,落实资金保障,扶持国有企业发展。
会议强调,30万千瓦农光互补项目是市、县两级2022年实施的重点项目,应加快推进解决项目前期土地流转的相关问题,确保项目按期开工、稳步实施。经与市政府、市发改委、3家光伏企业、项目所在乡镇充分协商后,对项目占用土地租赁价格、年限,租金支付方式,差额资金来源及拨付形式,种植土地补偿金额及形式进行了明确。相关乡镇、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进一步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尽快完成土地流转等相关工作,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竣工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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