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1-13 浏览量:184 来源: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中心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中心预算公开表
一、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中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关于信访网络投诉受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县委有关工作要求。
2、承担国家、省、市信访部门通过信访信息系统转办、交办的网络投诉信访事项的受理、转办、交办等工作。
3、承担全县信访网络投诉事项的登记、受理、转办等工作。
4、做好信访信息系统中网络投诉事项的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的汇总和分析工作。
5、指导责任单位完成转办信访网络投诉事项的材料整理、报送及组卷工作。
6、负责对全县信访信息系统管理、培训、指导等工作。
7、负责对全县各有权处理行政机关网络投诉受理工作的考核提出建议。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服务中心机构设置情况
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服务中心下设:综合部、业务受理部。
综合部主要职能:上传下达、收发文件、复印、接收电话传真、人事档案、信访案件的归档等工作。
业务受理部:主要职能承办国家、省、市信访部门网上转办的信访投诉事项及网上投诉的来信来访登记、受理、转办、汇总分析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服务中心部门构成情况
纳入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二、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三、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82.08万元。
2023年收支总预算比2022年收支总预算61.8万元增加20.28万元,原因2023年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服务中心人员增加。
(二)关于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服务中心没有公车。
(三)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服务中心事业运行经费预算为3.18万元。
(四)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服务中心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服务中心2023年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阜蒙县信访网络投诉受理服务中心尚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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