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6-12 浏览量:35 来源:阜新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直及中省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5年扶持发展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
为夯实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23〕4号)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融入县域经济发展布局,进一步实现一二三产协同发展,依托点位布局,在全县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扩大村级收入来源范围,为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收入打下坚实基础。
二、扶持对象
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行业论证、县区审定”的程序,严格实行“三公示一公告”,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完成立项操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最终确定11个扶持村,分别是:阜新镇巨力克村,阜新镇平安地村,阜新镇白玉都村,阜新镇他本扎兰村,阜新镇套土营子村,化石戈镇二色村,化石戈镇八里村,老河土镇漂花营子村,八家子镇水泉村,七家子镇清河村,富荣镇阳高屯村。
三、资金安排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4〕668号)安排,分配我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指标名额11个。财政对项目村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个村不低于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0万元,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补助。共计划投入各级财政资金1100万元,自筹资金404.99万元。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一)阜新镇巨力克村樱桃暖棚项目
承担主体:巨力克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实施地点:阜新镇巨力克村
现有资源资产及财务情况:巨力克村资源类资产7.55万亩,经营性资产66.93万元。2024年集体经营性收益0.6万元。村级债务390.42万元。
资金来源及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114.0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70万元,自筹资金14.06万元。
项目内容:巨力克村、平安地村联合建设樱桃暖棚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0亩;总建筑面积5150平方米,主要新建5栋暖棚及辅助用房,每栋暖棚1030平方米(含辅助用房30平方米);棚内配备卷帘机、自动放风设备、监控设施等;棚区配套建设水肥一体化系统、取暖系统、取水井、排水沟、围网等。
营运模式:直接运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12月。
项目预期年收益:12.5万元
项目收益分配机制:全部归村集体
(二)阜新镇巨力克村樱桃暖棚项目
承担主体:平安地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实施地点:阜新镇平安地村
现有资源资产及财务情况:平安地村资源类资产1.85万亩,经营性资产52.2万元。2024年集体经营性收益0.8万元。村级债务216万元。
资金来源及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70万元。
项目内容:巨力克村、平安地村联合建设樱桃暖棚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0亩;总建筑面积5150平方米,主要新建5栋暖棚及辅助用房,每栋暖棚1030平方米(含辅助用房30平方米);棚内配备卷帘机、自动放风设备、监控设施等;棚区配套建设水肥一体化系统、取暖系统、取水井、排水沟、围网等。
营运模式:直接运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12月。
项目预期年收益:10万元
项目收益分配机制:全部归村集体
(三)阜新镇白玉都村暖棚种植项目
承担主体:白玉都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实施地点:阜新镇白玉都村
现有资源资产及财务情况:白玉都村资源类资产9.58万亩。2024年集体经营性收益10.1万元。村级债务349.19万元。
资金来源及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104.1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70万元,自筹资金4.13万元。
项目内容:白玉都村、他本扎兰村、套土营子村联合建设暖棚种植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0亩;总建筑面积7210平方米,主要新建7栋暖棚及辅助用房,每栋暖棚1030平方米(含辅助用房30平方米);棚内配备卷帘机、自动放风设备、监控设施等;棚区配套建设水肥一体化系统、取暖系统、取水井、排水沟、围网等。
营运模式:直接运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12月。
项目预期年收益:10.4万元
项目收益分配机制:全部归村集体所有
(四)阜新镇白玉都村暖棚项目
承担主体:他本扎兰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实施地点:阜新镇白玉都村
现有资源资产及财务情况:他本扎兰村资源类资产1.16万亩。2024年集体经营性收益1万元。村级债务467.95万元。
资金来源及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70万元。
项目内容:白玉都村、他本扎兰村、套土营子村联合建设暖棚种植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0亩;总建筑面积7210平方米,主要新建7栋暖棚及辅助用房,每栋暖棚1030平方米(含辅助用房30平方米);棚内配备卷帘机、自动放风设备、监控设施等;棚区配套建设水肥一体化系统、取暖系统、取水井、排水沟、围网等。
营运模式:直接运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12月。
项目预期年收益:10万元
项目收益分配机制:全部归村集体
(五)阜新镇白玉都村暖棚项目
承担主体:套土营子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实施地点:阜新镇白玉都村村
现有资源资产及财务情况:套土营子村资源类资产0.95万亩,经营性资产58.66万元。2024年集体经营性收益1.6万元。村级债务364.98万元。
资金来源及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70万元。
项目内容:白玉都村、他本扎兰村、套土营子村联合建设暖棚种植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0亩;总建筑面积7210平方米,主要新建7栋暖棚及辅助用房,每栋暖棚1030平方米(含辅助用房30平方米);棚内配备卷帘机、自动放风设备、监控设施等;棚区配套建设水肥一体化系统、取暖系统、取水井、排水沟、围网等。
营运模式:直接运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12月。
项目预期年收益:10万元
项目收益分配机制:全部归村集体
(六)阜新县化石戈镇二色村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承担主体:二色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实施地点:化石戈镇二色村
现有资源资产及财务情况:二色村资源类资产1.56万亩。2024年集体经营性收益7.4万元。村级债务65.1万元。
资金来源及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17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70万元,自筹资金79万元。
项目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4900平方米;新建混凝土搅拌站1座,购置搅拌站设备1套,包括配料站、皮带机、搅拌机、计量斗、气路系统、粉罐及附属设备等;配套建设院墙240米,水源井1座,场地硬化1000平方米、电动大门1套等。
营运模式:直接运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12月。
项目预期年收益:10.5万元
项目收益分配机制:全部归村集体
(七)化石戈镇八里村农机设备采购项目
承担主体:八里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实施地点:化石戈镇八里村
现有资源资产及财务情况:八里村资源类资产2.84万亩。2024年集体经营性收益6.5万元。村级债务37.8万元。
资金来源及规模:计划投资1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70万元,自筹资金5万元。
项目内容:新建农机库1座,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购置农机设备共计5台(套),包括大型2104拖拉机2台、旋耕机2台、翻转犁1台等。
营运模式:直接运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2025年12月。
项目预期年收益:6.1万元
项目收益分配机制:全部归村集体
(八)阜新县老河土镇漂花营子村农机项目
承担主体:漂花营子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实施地点:老河土镇漂花营子村
现有资源资产及财务情况:漂花营子村资源类资产2万亩,经营性资产40万元。2024年集体经营性收益6.7万元。村级无债务。
资金来源及规模:计划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70万元。
项目内容:新建农机库1座,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购置农机设备共计5台(套),包括大型2104拖拉机2台、旋耕机2台、翻转犁1台等。
营运模式:直接运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12月
项目预期年收益:6万元
项目收益分配机制:全部归村集体
(九)八家子镇水泉村兴隆油坊项目
承担主体:水泉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实施地点:八家子镇水泉村
现有资源资产及财务情况:水泉村资源类资产0.4万亩,经营性资产251.16万元。2024年集体经营性收益5.6万元。村级债务135.52万元。
资金来源及规模:项目总投资10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70万元,自筹资金0.5万元。
项目内容:项目新建厂房1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购置压胚机、榨油机、精炼机及灌装机等设备6台(套),年榨油10吨。
营运模式:直接运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12月。
项目预期年收益:13.08万元
项目收益分配机制:全部归村集体
(十)七家子镇清河村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
承担主体:清河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实施地点:七家子镇清河村
现有资源资产及财务情况:清河村资源类资产3.16万亩,经营性资产50万元。2024年集体经营性收益10.60万元。村级债务34.6万元。
资金来源及规模:计划投资105.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70万元,自筹资金5.5万元。
项目内容:购置农机设备共计4台(套),包括收割机2台、打草机1台,耕种拖拉机1台。
营运模式:直接运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12月
项目预期年收益:8万元
项目收益分配机制:全部归村集体
(十一)富荣镇阳高屯村民生洗浴及宾馆建设项目
承担主体:阳高屯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实施地点:富荣镇阳高屯村
现有资源资产及财务情况:阳高屯村资源类资产3.38万亩。2024年集体经营性收益5.09万元。村级债务3万元。
资金来源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396.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70万元,自筹资金296.8万元。
项目内容:项目新建房屋1栋,地上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720.5平方米;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
营运模式:直接运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8月。
项目预期年收益:8.4万元
项目收益分配机制:全部归村集体
五、项目实施监管
(一)项目立项阶段
各扶持村按本实施方案编制村级项目实施方案,报乡镇政府审核通过后,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审批。由县农业农村局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完成立项操作。
(二)项目建设阶段
乡镇党委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推进实施等工作,对扶持项目及其推动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监督和项目化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按序时进度完成。
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做好资金管理使用监管。资金只能用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相关的项目支出,资金使用过程要确保依法依规。
相关乡镇要在10月底前完成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11月份,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检查,并由县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村级项目实施方案一经批复,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项目需由县农业农村局重新批复,并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补充公示公告程序,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三)项目运行阶段
完善治理运营机制。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制定合理的收益分配方案,明确收益分配原则、比例和程序。
持续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村集体经济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抓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乡镇党委要落实好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推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落实落地。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委组织部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对村党组织建设、人才培训、政策宣传等方面的指导。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落实衔接资金投入,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实施组织、日常调度、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对项目运行各环节做好统筹安排,避免项目经营不善确保扶持项目长期收益稳定。
(三)强化考核监督。县委将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全面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点工作,纳入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对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项目建设推进慢的乡镇,将给予相关负责人提醒、约谈;对存在虚报套取、挤占挪用项目扶持资金的,要坚决追回,取消其下年度扶持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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