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02-02 浏览量:160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中华民族自古是礼仪之邦,喜事亲属捧场,烘托喜气,在情理之中,但是近年来,这种原本正常的社会风俗却在我县民间变了味儿,由“礼轻情意重”变成“礼重人情薄”。除婚丧外,祝寿、乔迁、升学、开业、满月等各种酒席名目繁多,目不暇接,排场越来越大,礼金越来越高,攀比之风、奢靡之风盛行,干部群众不堪重负,败坏了党风政风民风,社会反响极坏。为刹风整纪,县纪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专项治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不良风气的发展,但仍有部分人心存侥幸、巧立名目、顶风违纪,群众反映仍然强烈。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纠正“四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好转,日前,县纪委监察局出台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要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准大操大办婚丧事宜;不准操办和参加婚丧以外的任何喜庆事宜;工作时间不得操办和参与婚庆等事宜;各乡镇党委、纪委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制定健康向上的村规民约。以此来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移风易俗,自觉改变乱办酒席陋习,大力营造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
《规定》的落实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监督,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响应,带头移风易俗,不操办、不参与婚丧以外的任何喜庆事宜,遏制不正风气,解除人情负担,共同塑造清正和谐的社会环境。
为确保《规定》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将联合县直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县城乡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坚决进行查处,公开曝光,并追究其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党政纪责任,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举办电话:8822220 8833212。在春节来临之际,祝全县人民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纪委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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