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2-20 浏览量:245 来源:阜新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4年自然资源督察整改方案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4﹞9号),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决定对阜新德盛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依法实施关闭。关闭退出后的矿山生态修复责任,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生态修复期限2年。
序号 | 矿山名称 | 采矿许可证号 | 矿种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1 | 阜新德盛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C2100002010042110063039 | 铁矿 | 2015年9月20日 | 2025年9月20日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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