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住建局行政处罚决定:辽阜阜新县住罚决字〔2026〕第(004)号

日期: 2026-10-21 浏览量:52 来源:阜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齐爽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处罚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单位名称

案由

处罚依据

处罚金额

辽阜阜新县住罚决字〔2026〕第(004)号

辽宁邦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邦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书香水岸商住小区31#、32#楼项目存在多项安全生产违法问题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

22000元

打印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