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4-18 浏览量:282 来源: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尊敬的赵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小区物业收费规范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收到委员提案后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我县市场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共有24个。17家物业服务企业为全县24个较大规模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其中开发商自有物业服务公司15个,外聘物业服务公司2个。
二、工作措施
一是法律法规方面。在2015年12月8日,经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物业管理条例》,2016年5月25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通过,2016年8月1日起实施。为我县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
二是规范物业市场方面。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2022]5号)和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化的工作要求,对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规范物业服务活动,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全面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检查督办工作。
三是受理投诉和处理纠纷方面。配合城区街道及相关各职能部门对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业委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工作。对于群众来信来访,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不能马上解决的给出承诺时限,正确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每年受理民心网、8890平台、群众来信来访件400余件。
三、下步工作计划
按照2022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推进民生实事项目的工作目标,我县下一步将对全县城区范围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监督检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检查督办、完成服务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同时,非常感谢您对阜蒙县民生事业的关注和关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对我们的工作继续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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