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03-07 浏览量:263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发〔2017〕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政府工作报告及经济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县委、县政府将把任务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列入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中,加以具体考核评价,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落实结果和工作进展情况按季度调度并通报情况,通报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经济工作报告作出的部署和要求,把各项任务抓实抓细,统筹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县政府工作报告
及经济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
为全面落实好今年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以及经济工作报告作出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一)全县生产总值实现130.5亿元,增长7.0%。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统计局、经济建设部门
(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27亿元,增长10.0%(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为28亿元,增长15.2%)。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统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经济建设部门
(三)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必保实现6.1亿元,增长7.0%(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为力争实现6.7亿元,增长17.5%)。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地税局、县国税局
(四)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360元,增长7.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300万元,增长7.0%。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农村经济发展局、县国调队
配合单位:各乡镇、城区办
二、促进转型升级,努力补齐工业短板
(五)做大经济总量
1.年内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0个,招商引资到位额实现13亿元,增长20.4%(经济工作会议上确定为24亿元);直接利用外资550万美元,增长6.4%(经济工作会议上确定为3200万美元);出口创汇4650万美元,增长8.1%。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经济合作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经济建设部门、五个产业基地、东梁温泉城
2.年内新开工2000万元以上项目50个,其中亿元以上20个。研发包装5000万元以上项目40个。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项目工作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乡镇、经济建设部门、五个产业基地、东梁温泉城
(六)激活工业增量。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户,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9.6亿元,增长8.0%(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户,产值实现52亿元,增长10.0%);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达到30户;限上服务业企业达到40户。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经济和服务业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经济建设部门、五个产业基地、东梁温泉城
(七)加快产业集聚。五个产业集群新开工项目20个,产值实现70亿元。氟化工产业集群:确保1479户居民动迁工作上半年启动实施,年内新开工项目5个,新增规上企业5户,产值实现16亿元。铸造产业集群:确保年内新开工项目4个,产值实现25亿元。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确保投资2.3亿元的伊利乳业利乐冠常温发酵乳项目5月份开工、11月末前竣工投产,年内新开工项目2个,产值实现5.5亿元。玛瑙产业集群:确保年内新开工项目2个,产值实现2亿元。新能源产业集群:确保中广核王四营子风电场4月份投产运营,年内新开工项目2个,产值实现3.5亿元。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五个产业基地
配合单位:经济建设部门、行政综合服务部门
三、突出提质增效,打造特色优势农业
(八)狠抓结构调整产业融合。全面启动实施示范带三年滚动发展规划,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重点抓好50个产业融合项目建设,提高农业全产业链收益。调减玉米种植面积20万亩,实施耕地轮作8万亩。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农业示范带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涉农部门
(九)推进农业提档升级
1.坚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年内流转土地15万亩。建设设施农业3.6万亩。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农业示范带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乡镇、涉农部门
2.进一步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经营,全年新增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户,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0家、家庭农场20家。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农村经济发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涉农部门
3.稳步扩大种植业和养殖业政策性保险投保规模,降低农民生产经营风险。打造放心农产品品牌,年内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20个。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农村经济发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涉农部门
4.确保全县土地确权试点和宅基地确权工作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农村经济发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涉农部门
5.如期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巩固扩大森林防火工作成果。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林场、行政综合服务部门
(十)持续夯实农业基础
1.实施节水农业工程12.5万亩,建设果蔬储藏设施38处。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新农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涉农部门
2.确保县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年内投入运营,巩固扩大动物防疫工作成果。猪、牛、羊、禽饲养量分别达到310万头、22.5万头、392万只和4180万只。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3.加快新型农机具推广应用,完善农业信息、农资管理、农科培训、农机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服务体系。实施保护性耕作70万亩、机械化深松150万亩。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农业机械化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四、坚持建管并举,全力打造新型城镇
(十一)完善城乡功能
1.修编完成《城乡总体规划》。启动13个重点镇镇区总体规划编制。精心实施重点街巷路段绿化、亮化、美化、硬化工程,配套完善供热、供水、供电、排污管网基础设施。改造农村电网283公里。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网阜蒙县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各乡镇
2.持续加大环境卫生、道路交通、市场秩序监管力度,巩固扩大秸秆禁烧工作成果。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城区办
3.进一步巩固城区三轮车非法营运载客、乡镇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等专项治理成果,确保阜奈高速公路6月份开工建设。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城区办、公安局
4.全力推进东梁镇国家级特色小镇争创工作,全面提升城乡规划管理水平。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东梁镇
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十二)统筹城乡建设。年内去化库存7万平方米,新增开发面积24万平方米(其中蒙古贞新城11万平方米,东梁温泉城5万平方米,乡镇8万平方米)。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城区办、东梁温泉城
(十三)坚守生态红线
1.完成人工造林3.5万亩。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2.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2万亩。治理中小河道20公里,巩固扩大防汛抗旱工作成果。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3.强化草原建管,加快草原补植、苜蓿肉牛示范工程建设。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4.提高环境质量为目标,统筹水、大气、土壤等污染综合防治,全力争创省级生态县。年内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个、生态村6个。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
5.健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和管护体系,适度发展美丽乡村和传统村落,不断提升宜居乡村建设水平。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五、培育增长热点,推进旅游产业升级
(十四)加快旅游开发
1.以旅游大通道为主线,着力打造旅游产业发展带、蒙古贞文化展示带、现代农业示范带、产业融合经济带、宜居乡村生态带和精准扶贫攻坚带,构建“一路六带”全域旅游发展大格局。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旅游发展局
配合单位:沿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
2.全力推进东梁经大板至大巴39.5公里道路工程,规划建设县城至海棠山道路提质升级工程,精心实施重点路段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加快完善瑞应寺与温泉城及市区干道连通道路工程。新建、维修农村油路218.7公里。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东梁镇、大板镇、大巴镇、佛寺镇
(十五)提升景区内涵
1.以海棠山、瑞应寺、温泉城为龙头,拓宽旅游发展融资渠道,加快完善设施设备配套,全面提升景区管理服务水平。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旅游发展局
配合单位:县东梁温泉城、县海棠山风景管理局、佛寺镇
2.启动实施大板、佛寺镇区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动迁,完成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确保佛寺镇传统村落、民族特色小镇及景区附属设施提升工程竣工投入使用。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大板镇、佛寺镇
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3.全力推进温泉城核心区征地拆迁、园区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提升温泉城吸引力、承载力和影响力。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东梁温泉城
配合单位:东梁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4.全县旅游总投资实现17.5亿元,旅游综合收入51亿元,增长13.3%。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旅游发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
(十六)延伸服务链条
1.改造提升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传统产业,培育发展电子商务、信息咨询、中介快递、保险家政等新兴业态。确保兴荣商业中心、塞纳明珠生活广场上半年对外营业,泡子、旧庙供销合作商厦8月末前投入运营,国际玛瑙宝石城二期和供销物流配送中心年内开工建设。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经济和服务业局、县供销联社
配合单位:各乡镇、城区办
2.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5.4亿元,增长8.0%(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为48.4亿元,增长8.0%)。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经济和服务业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六、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激活发展动力
(十七)狠抓财税征管
1.巩固支柱财源,扩大新兴财源,培育后续财源,以实征实缴带动财税增收,以实收实入增强可支配财力。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地税局、县国税局
2.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强化政府采购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经纪律,加强上级专项、惠农补贴、扶贫资金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3.巩固机关公车改革成果,启动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十八)推进创新创业
1.探索推行PPP融资模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充分发挥普惠金融超市作用,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金融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2.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稳步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编委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3.落实灵活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做实“订单、定向、定岗”职业技能培训。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4.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强化产学研共建合作,加快推动创新成果向市场效益转化。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5个产业基地
(十九)扩大有效投资。全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乡建设和旅游开发。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
七、强化共享理念,持续保障改善民生
(二十)狠抓精准扶贫。确保实现16867名贫困人口脱贫、40个贫困村“摘帽”的脱贫目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危房600户。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
(二十一)发展公共事业
1.抓好10项民生工程。
①投资4600万元修建农村路网138.5公里;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县财政局
②投资3030万元新建县老年养护院、改扩建儿童福利院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
③投资2676万元新建贫困村通油路工程80.2公里;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县财政局
④投资1833万元改造义务教育薄弱学校7所;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县财政局
⑤投资1663万元实施县城南部供热管网二期工程;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城区办、县财政局
⑥投资700万元建设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9处;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县财政局
⑦投资696万元实施县城5所公办学校供热并网工程;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⑧投资151万元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34处;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
⑨投资150万元实施15栋老旧楼房给水管网改造工程。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⑩投资78万元实施老旧楼房外墙保温工程1.1万平方米。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2.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所,改造校舍1.3万平方米。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城区办
3.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和全民健身,持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城区办、各部门
4.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力争中医院和妇幼计生服务中心易地新建项目年内开工。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相关部门
5.培育高新技术和创新型企业,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55%。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村经济发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相关部门
6.强化蒙古语言文字保护和使用,落实好宗教规范化管理措施,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蒙语委、民宗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教育局
(二十二)创新社会治理
1.坚持领导干部包案及接访制度,加强信访案件源头预防,加大疑难案件排查调处力度,不断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信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2.深化平安阜蒙县建设,严格社区矫正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城区办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风险管控强化年”活动,狠抓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煤炭工业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八、担当发展重任,建设廉洁高效政府
(二十三)提升行政效能
1.探索建立保护和鼓励机制,营造敢于担当的干事创业氛围。加强问责问效,着力解决“中梗阻”、“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问题。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2.加强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服务,健全决策部署、监督反馈工作制度,完善重大项目领导挂帅、重点工作现场办公、重要事项督促检查机制,促进政府服务效率提升。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二十四)推进依法行政
1.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2.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3.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政府工作阳光透明。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二十五)保持清正廉洁
1.严格执行《准则》、《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2.支持审计、监察机关依法监督,强化行政审批、政府性投资、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审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3.深化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治理,加大纪律约束和惩治腐败力度,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分管领导:主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主办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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