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 2024-03-01 浏览量:122 来源:阜新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2023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目标任务,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大力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一是深入推动政府职能优化。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调整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落实公开、动态调整等机制我县县直单位权责清单共包含各类行政职权1467项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包含各类行政职权共95项,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全面梳理、认领平台内的政务服务事项,不断提升办事指南精准度31个部门1190“6+1”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9.7%。持续推进“综合窗口”改革,进一步完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模式,通过培训、业务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与审批部门业务衔接,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与审批服务效率。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按照“非禁即入”要求,对清单以外的行业和领域均向民营资本开放,未设置任何限制及垄断。关注和保障民生,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政企沟通,持续推动惠企政策“免审即享”和“直达快享”,围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资金支持、企业税费减免、社会保障等领域梳理县级“免即享”政策。经省市审核认定,已通过辽事通APP上线2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一是着力提高立法工作质效。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充分发挥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优势,采用“小快灵”“小切口”立法方式,颁布实施《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河道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于6月21日举行了实施启动仪式,为我县河道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加强依法决策工作。落实《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实施意见》,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各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审核和决定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定,坚持“应审尽审”原则,严格履行审核程序年初至今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合同61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县乡镇政府和21家县直单位聘用法律顾问,各行政机关在制定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订立重大的协议时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公职律师参与并持续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制度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发并公示2023年全县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参与全市行政执法队伍“大整训、重统筹、强优化”行动,建立行政执法统筹协调体系,不断推动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完善或制定各自领域的《裁量权标准》《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案件高发领域行政执法实施方案》《行政检查制度》,进一步强化行政检查责任,注重行政检查效果,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3月22日--28日,组织全县各乡镇和20个行政执法部门分七批次共计438人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执法部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7月8日组织441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395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件,全面落实以学促考、以考促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工作要求。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处罚30件。对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检查2次。9月5日至9月8日,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对全县12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采取抽样评卷方式,共评查案卷150本,下发《提示问题清单》,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10类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水平提升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设,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现已完成《阜新县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阜新县地震应急预案》《阜新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县级专项预案修订工作,有效提升我县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二是积极统筹推进我县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建立有关县直部门的应急队伍及应急资源台账,同时加强各乡镇基层应急力量建设,应急队伍类型涵盖消防、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疫情防控、心理咨询、道路抢修及民兵连等,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加强应急演练。6月16日,举行了2023年突发事件(一氧化碳泄漏、中毒事故)应急演练活动,验证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救援能力、部门间的协作能力,锻炼队伍、积累经验,同时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全面推广“张彪模式”。依托“4+7”信访工作体系,创新“三员合一评理说事”“张彪调解工作法”“四级联调”“联动联调”“三调联动”等工作模式,形成功能互补、有序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2023年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6682件,调解成功6670,成功率99.8%。依托城乡四级网格,统筹布局社会治理“张彪讲法”篇章。利用分片指导、集中培训等方式,张彪同志先后为市县乡村四级行政负责人、市县政法系统、全市新录用公务员,以及人民调解员培训“张彪调解工作法”共30场次近7000人次。广播剧《有事找彪哥》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二是打造“阜政通”信访矛盾化解新格局。建立2.0版本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实现“线上一平台、线下一张网、现场一中心”,实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大接访制度,2023年阜新县“阜政通”累计受理群众诉求9366件,办结9160件,办结率97.8%,平台抽查群众满意率81.73%。持续强化诉源治理工作,降低万人成诉率,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解推进诉源治理的工作意见》,自2023年8月至12月末,成功调解“阜政通”分流转办案件93件。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年初以来,受理行政复议申请84件,结案81,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22次;复议后应诉17件,胜诉率82.4%。依托基层司法所,整合基层司法行政力量,全县探索设立5个行政复议代办点,进一步解决群众复议难问题,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出尽出”,出庭应诉率达100%

(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政府网站管理规定,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加强政府网站后台管理、安全防护和运行监控,对各栏目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和完善。阜新县政府网站全年共发布信息2348条;微信公众号“阜蒙政务”共发布信息237条二是全面加强政府诚信建设。严格执行《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辽宁省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全面加强完善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全面降低我县严重违法失信主体数量,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建立政企联系机制,制定了《阜新县营商环境监督员管理办法》,召开了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座谈会并开展培训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三是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我县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工清单,具体问题94个(反馈意见中发现的主要问题19个、共性问题48个、督察问题清单27个),整改措施共225项。目前,全部整改措施均已有效落实,94个问题整改完成,整改率100%。除待省市政策制度完善外,均已建立长效机制,立行立改,对整改各环节资料共装订档案103卷册,实现一问题一档案。坚持以改促建,推动督察整改任务走深走实,实现法治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七)坚持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单位制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以领导干部带头宣讲、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65次。全县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测试,参加测试人员6693名,整体合格率100%。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试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长专题培训班等,切实提高干部政治素质、法治理念、创新意识和工作能力。二是强化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聚焦法治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抓法治重点项目,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认真开展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积极抓住年终述职考核的有利契机,与述职述廉工作同步进行,采取书面述法和现场述法相结合的方式,述法范围实现全覆盖。6月28日,召开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扩大)会议暨述法工作会议,2个乡镇、2个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述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领导干部述法走深走实发挥法治考核评价作用,将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建设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实绩考核内容,于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考核,《2022年度各乡镇和县政府部门实绩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中法治建设所占分值为300分,分别占比9%和18%,切实用考核的“指挥棒”督促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三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3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普法责任清单》,确保“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年度普法任务落到实处。认真组织“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利用“4·15”国家安全日、“5·15”政务公开日等宣传节点,制作了重大刑事案件、命案预防等针对性强的法治宣传短视频,确保群众看得懂、愿意看、用得上,实现“精准普法”“有效普法”;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联合蒙古贞乌兰牧骑“3570”文化惠民志愿服务队开展“民法典进乡村”“宪法进农村”普法宣传活动;连续编印并下发《民法典》《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教材》《命案防范宣传折页》等资料7万余份,切实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阜新县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意识还需要持续强化,一些行政审批、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还不强。二是在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推进执法队伍素质建设等方面创新举措少。究其原因主要是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还存在短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力度不大;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制度要求不严格,没有完全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具体工作贯通起来抓落实。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深入开展学习和理论研究。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切实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能力,推动各类案件依法化解结案,有效降低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制约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构建良好司法服务环境,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精准化、标准化建设。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完善“多元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张彪法律服务团队”优势和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障。落实《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年度法治督察,持续推动开展年终述法,履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

(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法治环境助推经济发展。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日常监督考核,强化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评查。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创新执法监督管理手段,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培养群众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捍卫宪法和法律、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的良好风尚,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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