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5-07-16 浏览量:93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县分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一、编制背景与目的

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阜新县实际,制定本预案,旨在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保障公众健康,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核心目标科学预警、快速响应,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

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联防联控合力。通过差异化管控减少对经济和民生的影响。

二、适用范围与工作原则

适用情形本县行政区域内因工业、交通、扬尘等导致的重污染天气(AQI>150),不包括沙尘、山火、臭氧污染等自然因素。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优先保护敏感人群健康。

精准减排:对工业企业实行绩效分级管控,避免“一刀切”。

社会参与: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减排生活。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指挥体系

县专项应急指挥部:县长任指挥长,统筹全县应对工作。

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监测预警、协调督导、信息汇总。

)成员单位职责

差异化分工:如教育局组织学校停课、公安局实施车辆限行、住建局管控工地扬尘等。

责任追究:纪委监委对履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追责;企业减排造假将依法严惩。

四、应急响应核心措施

1. 预警分级与启动条件

预警级别AQI条件响应措施

黄色(Ⅲ级)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中小学停止户外活动,工业源减排10%

橙色(Ⅱ级)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停止大型户外活动,工业源减排20%,国四以下货车禁行

红色(Ⅰ级)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学校可停课,工业源减排30%,机动车限行升级

2. 差异化管控

重点行业:A级企业自主减排,B级及以下按绩效等级执行限产。

保障类企业/工程:民生保障类(如供暖、垃圾处理)允许特定生产,但需符合环保要求。

小微涉气企业:年排放总量<100千克的可免于停限产。

3. 移动源管控

Ⅲ级响应:国四以下重型柴油车限行,易扬尘车辆禁运。

Ⅰ级响应:扩大限行范围,施工机械禁用国二以下标准。

五、实施保障与监督

4.动态管理

每年修订应急减排清单,确保涉气企业全覆盖。预警需提前48小时发布,响应终止后4日内提交总结评估。

六、保障措施

经费物资:财政保障监测、演练、应急设备等投入。

能力建设:提升空气质量预测精度,加强部门数据共享。

监督问责对减排不力企业依法处罚,对慢作为部门依纪追责。

七、创新与亮点

精准减排通过绩效分级(A/B/C级)和企业清单动态管理,减少“一刀切”影响。

民生优先保障类企业、小微涉气企业豁免严控,平衡环保与民生经济。

协同联动生态环境与气象部门联合预报,提升预警准确性。

八、公众参与

信息公开:通过媒体、短信等渠道发布预警及防护建议。

举报监督:鼓励公众举报违法排放、露天焚烧等行为。


解读单位: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县分局

解读人:何文光

办公电话:0418-8829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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