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政策解读

日期: 2025-04-18 浏览量:61 来源:阜新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按照国家、辽宁省、阜新市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于2020年5月全面启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按要求履行了法定报批程序,规划草案向社会进行了公示,规划成果通过了专家评审并通过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2024年6月,《规划》经省政府正式批复。

一、《规划》背景和依据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和《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辽委发〔2020〕12号)要求,编制《规划》,全面细化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和《阜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统筹发展和安全,科学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支撑辽宁省新时代“六地”和阜新市创建“双示范市”建设。

二、《规划》目标

《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是阜新县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制定的空间发展蓝图和战略部署。《规划》是阜新县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高效能空间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空间政策,是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规划》落实和深化上位规划要求,为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基本依据。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到2035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50.8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62.7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92.9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7倍以内。

《规划》以“三区三线”为基础,落实细化主体功能区,统筹农业、生态、城镇空间。优化农业空间布局,推动农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强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控,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推动城镇空间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发展,加强城乡融合,优化镇村布局。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

(二)保障农业发展空间,推进乡村振兴

《规划》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平衡协调发展,统筹优化农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加强耕地“三位一体”保护,要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实施耕地进出平衡,优化农牧业发展格局,统筹乡村振兴空间安排,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三)维育生态保护空间,筑牢安全屏障

《规划》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一带三屏多廊”的生态保护格局,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强化水资源保护与配置,科学管控各类生态资源,协调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实施重要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筑牢辽西北生态安全屏障。

(四)完善城镇空间,促进宜居宜业发展

《规划》积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城乡建设空间格局,构建“一核两轴多节点”的城镇化发展格局。建立高质量产业空间,建立多元化产业体系,打造现代化产业园区,建设城乡均等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产城融合、城乡一体化,实现城乡集约节约可持续发展。

(五)提升中心城区品质,优化空间结构布局

《规划》坚持内升品质,外筑产业的理念,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促进产城融合,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布局。通过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营造蓝绿空间系统、塑造空间形态与城市风貌、系统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完善城市功能,彰显城市品质。

(六)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塑造魅力国土空间

《规划》构建阜新县“一带三区四核”的历史文化空间结构,加强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提升自然及人文景观的文化魅力,加强重点区域风貌管控,构建全域旅游体系,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展现阜新县秀美自然景观与蒙古贞文化融合的核心特色。

七)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加强交通运输保障

《规划》以综合交通体系与空间协调发展为导向,协同完善全省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及城市间、城乡间交通网络构建全域综合交通体系形成二纵三横”的铁路网、“一纵一横”的高速公路骨架网,提升阜新县区域交通的重要枢纽地位改善城乡交通运输条件,建设多种类型交通设施,保障各种运输通道以及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形成网络化综合运输交通格局。完善城区综合交通,促进绿色出行,优化城区交通网络。

(八)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保障国土安全韧性

《规划》突出完善区域与城市基础设施,推动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运行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优化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布局,全面提升城市综合防灾、救灾、减灾能力,保障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九)融入区域格局,促进开放协同发展

全面落实国家生态保护战略和辽宁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建设,强化阜新县与周边县市协同合作,深化与阜新市主城区和新邱区的空间融合发展,携手打好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共同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深化医巫闾山、努鲁儿虎山、辽河及大凌河流域等区域生态保护及修复治理协作。全面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强化融入沈阳都市圈发展,推进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建设。强化县域空间协同。

(十)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推动规划落地实施

《规划》强调加强党的领导,统筹规划实施管理,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明确健全法规标准和配套政策机制,强化规划有效传导,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及保障规划实施的行动计划与重大项目等要求,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及各类开发建设提供精准高效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解读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肖尧

办公电话:0418-3580035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阜蒙政发〔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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