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2-13 浏览量:5635 来源: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阜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部署执行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预测全县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重要信息,并研究和提出对策及措施。
3、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4、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5、负责对全县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及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察。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协调查处重大案件、经济案件的侦察。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协调查处重大案件,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骚乱和重大事故。
6、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人口统计、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等工作。
7、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8、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警卫工作。
9、负责全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10、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人员,维护交通秩序。
11、会同有关部门向居民进行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的宣传。
12、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装备建设。
二、机构设置
(一)思想宣传工作室。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思想政治和队伍建设工作。
(二)指挥中心。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研究起草全县公安工作规划、计划,负责掌握、报告重大警情并做好相应的指挥调度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和有关综合工作。
(三)警务保障室。研究拟订全局后勤警务保障规章制度,负责全局后勤保障和机关的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局财务工作管理,承担全局固定资产管理,装备和被装配备调剂及政府采购工作。
(四)警务督察大队。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监察全县公安机关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纪情况,指导、协调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五)老干部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协调离退休干部开展活动,为离退休干部服务。
(六)治安管理大队。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负责全县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整治治安秩序,有效控制并减少重大治安案件、多发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七)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大队。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动态,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
(八)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大队。掌握全县经济犯罪的动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办、指导、协调,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统计和信息收集。
(九)禁毒大队。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犯罪的侦查工作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十)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负责本地区食品药品犯罪行为的打击,组织、指导、协调专案侦办和上级交办的大要案件查处工作,配合有关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监管以及联合执法等工作。
(十一)单位内部管理大队。指导监督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案、事件的调查和侦查工作;负责企事业内部安全保卫队伍的管理建设;承担全县涉及环境犯罪刑事案件的侦办、协调、指导工作。
(十二)森林警察大队。承担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和草原部门开展放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防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十三)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全县重大警卫活动、大型群体活动的交通安保统一调度工作,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恶劣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管制和严重交通拥堵等突发情况的指挥调度工作,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依法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责机动车辆的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管理工作。
(十四)巡特警大队。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巡逻队伍和公共秩序管理工作,负责各类突发事件、暴力犯罪、群体性事件和自然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做好严密社会面控制、打击、预防现行犯罪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严重暴力犯罪现场处置工作。
(十五)农村巡警大队。开展县区范围内农村地区巡逻防控、应急处置及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等工作,依法发现、处置正在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暴力犯罪、群体性事件和自然灾害事故。
(十六)反恐怖工作大队。组织、指导、协调、侦办职权范围内的有关案件,掌握有关情况,研究预防、打击对策。
(十七)监所管理大队。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执行部分强制措施、部分刑罚和部分行政处罚工作,负责羁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及监所安全防范工作。
(十八)法制大队。负责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建设,监督执法,开展法律咨询,协调公安机关与检、法、司机关的有关执法工作。
(十九)网络与信息安全大队。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和安全监察工作;监控网上涉嫌违法犯罪的信息;查处、打击针对或利用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社区警务大队。负责指导全县基层派出所基础业务建设,指导和监督派出所的人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户籍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检查基层户口政策执行情况,检查、落实社区安全防范工作。
(二十一)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公民因私出国(境)的有关审批、制发证(照)工作,负责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及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华侨、港澳台同胞回我县定居的有关审批工作,负责法定不准出境中国公民的报备工作。
(二十二)水利公安分局。负责在保护区内行使刑事执法权和行政执法权,维护保护区的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和惩治涉及危害保护区治理和保护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三)交通公安分局。负责公交线路上的刑事案件侦破工作,负责公交线路上的治安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出租车车辆经营活动的治安管理,负责城内各公交企业场、站的安全防范,落实防火、防爆、防破坏的工作措施,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开展行政监管以及联合执法。
(二十四)党建工作室。负责全局的党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十五)信访室。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检举、控告、申诉等,负责查办信访案件。
(二十六)派出机构。阜蒙县公安局设城东、城西两个城区派出所和 35 个乡镇派出所,主要职责:负责掌握各辖区社会治安的情况,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件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维护各辖区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依权限负责各辖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和监督辖区各乡镇(街道)各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治安巡逻防控体系建设及治安防范工作,配合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依法调解、处置涉企纠纷事件。
局长:尚炳新
办公地址:阜新县民主路147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00
联系电话:0418-8823958
主办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县文化路东段11号 邮编:123100 Email:fmxzfbdib@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2102000049号
辽ICP备2020013343号 网站标识码:2109210006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8811630 网站举报邮箱:fmxzfbd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