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9-19 浏览量:340 来源:阜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阜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发〔2024〕5号
各乡镇街,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通知》(厅字〔2024〕21号)、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方案》(辽法办发〔2024〕10号)、阜新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公告的通知》要求,对我县现行有效的县政府规章和县政府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县政府第七十三次党组会议审议,作出如下决定:
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铁选企业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的通知》(阜蒙政办发〔2019〕20号)等13件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
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废止的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县政府文件目录(13件)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县政府文件目录
(共13件)
阜蒙政发
1.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阜蒙政发〔2000〕2号)
2.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二〇〇三年度企业纳税大户的通报(阜蒙政发〔2004〕5号)
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铁选企业税收核算工作的通知(阜蒙政发〔2005〕25号)
4.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整顿井工开采铁选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阜蒙政发〔2005〕31号)
5.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非煤矿山企业风险抵押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阜蒙政发〔2007〕15号)
6.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煤炭资源企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阜蒙政发〔2009〕22号)
阜蒙政办发
1.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铁选企业税费征收工作的通知(阜蒙政办发〔2005〕77号)
2.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铁选企业税费征收统一管理和鼓励铁粉在县域内深加工的通知(阜蒙政办发〔2009〕74号)
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收煤矿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知(阜蒙政办发〔2009〕82号)
4.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对资源型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阜蒙政办发〔2009〕88号)
5.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阜蒙政办发〔2012〕19号)
6.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铁选企业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的通知(阜蒙政办发〔2019〕20号)
无文号
1.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井工开采铁选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主办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县文化路东段11号 邮编:123100 Email:fmxzfbdib@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2102000049号 辽ICP备2020013343号 网站标识码:2109210006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8811630 网站举报邮箱:fmxzfbd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