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 2023-03-01 浏览量:62 来源:阜蒙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2022年,阜蒙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执行上级部署要求,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坚持法治阜蒙、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调整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落实公开、动态调整等机制。我县29个部门的权责清单共包含各类行政职权1467项。二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持续推动6+1类政务服务事项“进厅上网”,截至目前,除涉密或受场地限制因素事项均已进驻中心或分中心集中办理,网上可办率99.3%;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综窗改革为契机,率先完成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改革,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无差别受理,提升审批服务效率。三是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根据阜新市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增设了咨询服务区、互联网自助服务区、24小时自助服务区、营商会客区、休息等候区、后台审批区等功能区域,更新配备便民服务设施,落实便民服务举措,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各项规章制度,无偿为前来办事群众、企业提供帮(代)办、预约和延时等服务,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切实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一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优势,经县委常委会批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制定并公布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及2022年立法计划》。针对乡村振兴、乡村环境整治,按照规划要求,2022年启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河道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程序,制定工作方案,委托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学者团队负责条例的起草论证工作,并由县第17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县认真落实国务院第713号令《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阜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则》《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遵照决策实行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各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审核和决定。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和备案审查机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2022年以来,审查各类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78件;县政府行政应诉32件。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县20个乡镇政府和13家县直单位聘用法律顾问,各行政机关在制定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订立重大的协议时能够安排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并持续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三)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35个乡镇综合执法大队组建工作有序推进。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制度。制发《2022年县政府有关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予以公示,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从源头上为企业自主经营创造优质环境。二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了《阜蒙县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各行政执法部门均已按方案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县政府定期调度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汇总评查报告和问题清单,做好阶段工作总结,目前已建立投诉举报工作台账29个,对违法违规执法行为主动问责追责1人,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通报批评3人。三是坚持每年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和考试工作。组织完成全县367名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截至目前,全县共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1384人,执法人员短缺问题有效缓解。各行政执法部门每年都组织定期、不定期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以及新法律法规学习。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2022年,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刑事犯罪案件7起。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落实好全市政法单位开展的“六抓六促”工程,抓实各项举措,积极回应群众期盼,为企业排忧解难。建立定期调研工作制度,结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行动,深入企业开展调研,组织“送法进企业”活动,以理论宣讲、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等方式将党的政策第一时间送达企业负责人手中。细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任务分解清单,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召开座谈会7场,构建了企业经营者和法院之间沟通的桥梁。制定《关于办理涉及企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回访涉案企业,切实助企纾困,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成立阜蒙县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打通了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最后一公里”。开展“保畅通 保复产 保春耕”交通安全专项行动,为全省重点运输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提供有力服务。提供交通事故快速处置服务,为确有出国招聘人才和招商引资等涉外活动的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提高公安机关服务质量。先后出台《法律援助案件审查、审批、指派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文件,落实案件受理一次告知服务。面向社会公开全县4家律师事务所47名律师、9个法律服务所所长以及业务办公电话,开展线上“零接触”法律服务。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推进政府行为诚实守信。严格执行《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辽宁省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转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城市信用监测工作的通知》,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完善好“守信激励和失信治理、信用制度和基础建设、诚信文化和诚信建设、信用服务和信用创新、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全面完善、规范各部门建立企业诚信档案,积极推进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清理整顿工作,我县涉及的84家失信被执行企业,分别以提示函的方式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按月推动清理整顿。建立政企联系机制,聘请了29名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二是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工作原则,加强政府网站日常运营管理,更新栏目建设,并对各栏目内容进行充实和完善,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年初至今,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1548条。三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按时按要求上报市政府督查室调度的各项工作,按时上传市对县考核节点证明材料,年初以来,对秸秆禁燃、森林防火、疫情防控、防汛减灾等工作进行实地督查。

(六)积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全面推广“张彪模式”。明确全县36个基层司法所、5个基层法庭“张彪”法律服务接待站、389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张彪”法律服务接待点职责,“张彪模式”在全县多点开花。广播剧《有事找彪哥》成功录播。截至目前,“张彪先进事迹展室”累计接待77家单位(部门)近3000人次参观,先后为市县乡村四级行政负责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院系统等4000余人次广泛培训“张彪调解十法”。二是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坚持以“4+7”信访体系为统领,建成1个县级人民调解中心、36个所长个人调解室和43例特色个人调解室,“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实施“三员合一”工作模式,健全完善“片区联调”“联动联调”“两所联动”和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等机制,我县“多元调解化解矛盾纠纷”项目,已成功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单项示范创建项目,有效促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协同推进、整体提升。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2022年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785件,调解成功5762件,成功率99.6%。“张彪法律服务工作专班”牵头处理全县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17件,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集体上访事件。三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县389个村(居)民说事点均落实省司法厅“七个一”标准并实现规范化运行、标准化管理;开展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7个律师事务所和9个法律服务所进行督导检查。年初以来,全县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共搜集各类信息线索3773条,解答法律咨询3638人次,化解矛盾纠纷3411件,开展法治宣传1370次;加强公证、法律援助服务,办理公证业务588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73件,接听“148”电话和接待来访2287人次。四是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率先在全市启动并初步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阜蒙县行政复议中心,申请接待和监督投诉举报窗口投入使用,2022年初至今受案81件,结案80件,接待来访群众330人次。

七)加速推进数字赋能政府治理。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强力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及时在政务服务中心规划成立了“一网通办”服务专区并做到四个到位,即坚持领导到位,坚持举措到位,坚持培训到位,坚持协调到位。加快建成“云视频”系统,全力打造视频会议、监督管理一体化平台,综合“智慧矫正”“线上调解”“云视频”等多种服务功能,全力推进“数字司法、智慧司法”向纵深发展。

(八)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阜蒙法办发〔2022〕7号),大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我县走深走实、入心入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举办新时代城市基层公务员培训班6期、全县换届新当选暨年轻干部培训2期及科级干部培训班7期,切实提高了干部政治素质、党性修养、法治理念、创新意识和工作能力。组织各单位订阅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利用“学习强国”“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等网络学习平台,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切入点,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修改完善实绩考核指标,明确提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科学设置法治建设在全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权重,目前法治工作考核占全县考核总分的13.6%。二是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工作。积极配合国家、省、市开展新一轮法治建设督察工作,8月24日至26日,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地督察,组成3个督察组对33家单位进行了实地督察检查。通过座谈问询、核查资料、查看工作台账、案卷评查等方式,了解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存在的短板弱项,同时就督察情况向被督察单位进行现场一对一反馈、指导改进,督促被督察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底实绩考核。三是增强全民普法工作实效性、针对性。出台“八五”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教活动,认真组织做好“宪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在“阜蒙融媒”开设“法治之声”栏目,发放各类法律单行本、宣传单20000余册到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延伸法治宣传工作触角。加强村居固定宪法宣传栏、法治图书室(角)建设。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以法律“七进”为重点,提高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群众法律意识,倡导形成正确的社会价值取向和公民价值准则。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仍然清醒认识到个别工作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还需进一步优化,法治意识还需要持续强化。存在个别单位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领导干部学法和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问题等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法治机构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受机构改革影响和编制人数限制,我县有少数执法单位不能成立独立的法制审核机构,没有专职法制审核人员。三是执法工作合力尚未有效形成。各职能部门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局面仍然存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尚未成熟完善。

下一步,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督察等工作为抓手,认真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执政执法监督、普法与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推动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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