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阜蒙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学区划分、学生分校、分班工作方案

日期: 2021-06-18 浏览量:149 来源:阜蒙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各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了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办学行 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教育局党组研究,依据《义务教 育法》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2021 年阜蒙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学生分校、分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努力办好人民满 意的教育的目标,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基本原 则,统筹兼顾,合理划片,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 入学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

(一)合理划片,免试就近的原则

(二)区域均衡,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招生范围

(一)农村九年一贯制阶段

本乡镇户籍学生

(二)县城内初中阶段

1.阜蒙县城内户籍或阜蒙县城内购房学生按家庭住址划分学区,文化路(东起204省道西至204省道)以南为第二中学学区,以北为第一中学学区。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到第 一中学、第二中学就读。

2.非九年一贯制学校乡镇户籍学生统一由教育局通过 电脑派位随机安排到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第四 中学。

3.阜蒙县乡镇进城务工和阜蒙县县域外进城务工人员 随迁子女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 簿、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 的寄住人口凭证)、就业单位出示的就业证明及学籍卡向教 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民族教育办公室(蒙古族学生)提出申 请,由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指定学校接收。

(三)蒙古族初中阶段

1.阜蒙县城内户籍或阜蒙县城内购房蒙古族学生按家 庭住址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到蒙古族初级中学和蒙古贞中学 就读。

2.各乡镇和县域外蒙古族学生统一由教育局通过电脑 软件打乱顺序安排到蒙古族初级中学、蒙古贞中学就读。

(四)小学阶段

1.各乡镇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招收本乡镇适龄学生就读。

2.阜蒙县城内小学按照所划分学区凭户口簿和房产证 招收本学区内适龄学生,民族街以东为实验小学学区,民族 街以西为第一小学学区。

3.阜蒙县乡镇进城务工和阜蒙县县域外进城务工人员 随迁子女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 簿、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 的寄住人口凭证)、就业单位出示的就业证明向教育局基础 教育办公室、民族教育办公室(蒙古族学生)提出申请,由教 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指定学校接收。

4.第一小学可以招收务工随迁子女及留守儿童。

四、相关要求

(一)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新一年级的分班工作将继续通过 电脑派位形式阳光分班。

(二)分班结束后,分班结果要在校内、班内张榜公示3天。

(三)学生统一分配后,未满一学期同一区域内各学校之间不得转学。

(四)初中一年级学生信息统一由原毕业学校按照学籍数 据提供名单和相关信息,并做到准确无误,对提供数据负责。

(五)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不得向县域外学校推荐学生,提供招生信息。

(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政务公开的要求, 教育局在分配学生时,将由阜蒙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 察组、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基础教育办公室、民族教 育办公室、职业教育办公室、相关学校校长、副校长、家长 代表等人员参加。对未经教育局统一安排的学生各学校不得私自接收。

(七)民办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办学,按教育局审批的学校规模有计划招生。

(八)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由教育局统一管理。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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