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贡献者 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日期: 2014-02-13 浏览量:43 文字大小:

       日前,我县出台了关于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阜蒙委发[2014]3号文件)。文件规定,凡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的,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奖励项目直接贡献者,最高可奖励30万元。
  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关于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是为了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鼓励内、外商到我县投资兴办企业,提高招商引资质量,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而制定的。“规定”对适用范围、财政扶持规定、奖励规定、服务规定等进行了详细解释。同时,“规定”中说,对科技含量高、经济拉动作用大的项目以及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大项目,根据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特殊政策。(供稿单位:蒙古贞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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