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日期: 2016-12-21 浏览量:279 文字大小:

(2016年12月16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通过)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会议决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7日在蒙古贞宾馆召开,会期3天。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本级2017年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