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12-22 浏览量:259 来源:阜蒙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17年12月7日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阜蒙县人民政府
各位代表:
现将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向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预计)
2017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全县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科学组织资金,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收支目标和财政工作任务。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3963万元,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4564万元,比上年增长16.9%;非税收入完成16436万元,比上年下降13.1%。主要税种完成情况:
增值税(50%)完成18600万元,为预算的94.9%,比上年增长60.9%;企业所得税(40%)完成6900万元,为预算的116.9%,比上年增长33.5%;个人所得税(40%)完成1200万元,为预算的160%,比上年增长59.6%;房产税完成1400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9.9%;资源税完成1700万元,为预算的170%,比上年增长95%;耕地占用税完成2700万元,为预算的135.1%,比上年增长530.8%;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5050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1%;车船税完成1580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6.8%。
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1516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9%,比年初预算增加255483万元,增长160%;比上年实际完成增加2139万元,增长0.5%。其中:教育支出完成8128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9570万元,增长57.2%;比上年实际完成增加50万元,增长0.1%。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6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4万元,下降28.6%;比上年实际完成增加20万元,增长14.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4112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695万元,增长12.9%;与上年实际完成持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4173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0404万元,增长268.3%;比上年实际完成增加100万元,增长0.2%。农林水支出完成16384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49671万元,增长1056%;比上年实际完成增加155万元,增长0.1%。节能环保支出完成685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206万元,增长953.3%;比上年实际完成增加47万元,增长0.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960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278万元,增长188.6%;比上年实际完成增加29万元,增长0.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376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375万元,增长872.1%;与上年实际完成持平。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000万元,加转移性收入、上年结转等,收入总计为4429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516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690万元,上解支出1536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765万元,支出总计为442989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7935万元,完成预算的35.6%,比上年减少9916万元,下降55.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完成6000万元,为预算的31.6%,比上年下降59.8%。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1401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269万元,下降37.1%;比上年实际完成减少14000万元,下降50%。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7935万元,加转移性收入、上年结转等,收入总计为339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4017万元,调出资金1796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000万元,支出总计为339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0016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2.9%,比上年的91661万元同比增加8504万元,增长9.3%。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11085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1.1%,同比增加19979万元,增长22%。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缺口1069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17342万元。财政部门多方筹措资金,保证了企业职工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实现了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二、2017年工作总结
(一)切实做好收入征管工作,确保实现全年财政收入目标
一是强化税收征管。加强“营改增”政策效应分析和纳税跟踪调研,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加强税源基础管理,加大税收稽查力度,避免税款流失,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均衡入库。二是强化非税征管。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前瞻性和针对性。将以票管收作为工作重点,加强非税收入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非税收入征管效率。三是加强收入分析。及时把握经济发展形势,深入分析收入下滑成因,制定相应的有效措施,解决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四是“三争取”工作成绩显著。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积极做到“统一认识,抢抓机遇,突出重点,畅通渠道”,尽最大努力争取上级财政支持,预计争取各类财政资金36亿元。
(二)加快经济发展,提高综合实力
一是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安排资金5501万元,支持沈阜200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和设施农业、高效农业等项目建设。安排资金8890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安排资金1898万元,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安排资金425万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安排资金10486万元,支持节水增粮项目和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安排资金63479万元,用于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二是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安排资金4110万元,支持200万亩经济林造林、千万亩经济林造林及坡耕地退耕还林工作,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安排资金2855万元,加大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中小河道治理的投入力度。三是支持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安排资金1255万元,支持产业集群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安排资金2947万元,支持招商引资活动,及时兑现招商引资政策。四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安排资金1050万元,支持实施县城绿化、亮化、美化、硬化工程。安排资金860万元,用于供水、供热、排污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调整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筹集资金52280万元,用于落实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标政策,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00万元,支持下岗人员再就业。安排资金115万元,支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安排资金1378万元,用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安排资金3141万元,用于临时救助、优抚人员补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支出。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安排资金5147万元,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安排资金5095万元,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校舍维修项目。安排资金713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资金29045万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支出。安排资金4253万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四是支持改善农村环境。安排资金6806万元,支持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安排资金1200万元,用于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五是支持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安排资金6877万元,支持实施各类脱贫项目。
(四)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提高预算批复到位率。加快绩效评价指标和绩效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注重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编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按照新《预算法》关于预决算公开时限和内容的规定,积极做好县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提高政府性债务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和组织保障体系。四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预算执行约束机制,切实盘活连年结转、趴在账上的资金,避免资金沉淀闲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财政运行困难较多,风险不容忽视。二是财政资金绩效不高,资金损失浪费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政府偿债压力较大,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任务严峻。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预算安排及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依法组织财政收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资金保障顺序安排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继续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强力促进改革创新,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县代编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5270万元,比上年增加4270万元,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安排48960万元,比上年增加4396万元,增长9.9%;非税收入安排16310万元,比上年减少126万元,下降0.8%。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27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15531万元,扣除上解支出20215万元,可供当年安排的预算支出财力为160586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60586万元,比上年预算(不含提前告知专项)增加904万元,增长0.6%。其中涉及民生的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支出合计为1244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5%。
2.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30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300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08793万元(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3765万元),比2017年完成数100165万元增加8628万元,增长8.6%。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16293万元(不含机关事业养老保险43765万元),比2017年预算109703万元增加6590万元,增长6%。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缺口750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19319万元。财政部门将积极筹措资金,弥补企业养老基金缺口,确保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二)县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情况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6750万元,比上年增加2010万元,增长4.5%。其中:税收收入安排30440万元,比上年增加2136万元,增长7.5%;非税收入安排16310万元,比上年减少126万元,下降0.8%。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75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15531万元、上解收入14919万元,收入总计为177200万元,扣除上解支出20215万元、对乡镇转移性支出21353万元,可供当年安排的预算支出财力为135632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35632万元,比上年预算(不含提前告知专项)增加1955万元,增长1.5%。其中涉及民生的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支出合计为1097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9%。
2.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30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300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08793万元(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3765万元),比2017年完成数100165万元增加8628万元,增长8.6%。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16293万元(不含机关事业养老保险43765万元),比2017年预算109703万元增加6590万元,增长6%。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缺口750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19319万元。财政部门将积极筹措资金,弥补企业养老基金缺口,确保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努力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确保财政收入质量和总量
一是强化税收征管。深入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房地产、建筑、金融保险等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积极挖掘税收潜力,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二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加强非税收入调度与分析,深入开展费源调查工作,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范围及标准,完善动态征收监控体系,确保非税收入按时缴库。三是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禁收取过头税、过头费,严禁虚增财政收入,努力优化收入结构,确保收入没有水分,实实在在。
(二)坚持“三争取”工作不动摇,力争再上新台阶
一是深入掌握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产业政策,积极抢抓国家支持东北振兴的重要机遇,与上级部门做好沟通汇报和工作对接,争取上级部门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结合我县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五个产业集群为平台,做好项目包装等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向上争取一批重大项目。三是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力度,积极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重点领域和重点民生项目。
(三)大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一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带、设施农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继续支持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支持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高标准生态养殖小区建设,着力推进畜牧业持续增收。支持农业公益性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支持以蒙古贞新城和东梁温泉城为中心,推进重点工程建设,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完善重点街巷路网建设,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大对城区环境整治的投入力度,支持宜居乡村和卫生城市建设。三是支持生态保护工作。继续推进“青山碧水蓝天”工程,支持绿化造林和草原沙化治理,支持水土流失和中小河道综合治理,支持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和污染控制。继续落实生态保护机制和生态补偿政策,加强生态功能区建设。四是支持产业集群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完善集群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实施好道路、给排水、污水处理等配套工程建设。
(四)加大财政投入,促进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一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标、城乡低保对象生活补助等政策。继续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继续加大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继续支持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支持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三是支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国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政策,继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机制,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政策。四是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继续支持公共文化重点工程建设,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公益性文体活动。五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协调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六是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加大对村级“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的支持力度,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继续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和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
(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进一步编实编细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继续深化县、乡两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的规范性。继续开展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工作,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采购操作流程,推动政府采购管理更加规范。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树立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的理念,逐步扩大绩效评价的范围,加强对重点民生支出的绩效评价,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三是加大财政监督力度。继续开展财政专项资金、财政财务收支以及会计信息质量等专项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四是积极探索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充分调动乡镇政府发展经济、壮大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和“三保”支出。
(六)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腾出更多的资金用于改善民生。二是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经费类支出,对绩效不高的经常性项目,坚决压缩预算安排规模。三是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支出预算,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的支出。
各位代表,2018年,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依法监督和正确指导下,紧密联系财政改革发展实际,找准工作定位,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举措,为开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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