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7-02-06 浏览量:171 来源:阜蒙县档案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一、阜蒙县档案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与乡(镇)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拟订县财政发展规划,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我县财政资金管理职能,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指导科、执法监督科、管理科。

办公室:分管办公室工作,抓好局(馆)机关后勤,卫生,安全和日常及节假日值班,值宿的组织工作,协调做好机关局务会议和对外接待工作。

指导科:按档案法和条例及相关规定做好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县直党政机关和农村乡镇机关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的指导和业务知识培训;指导基层档案室加强建档管理和升级,复检工作。

执法监督科:依照国家《档案法》和《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时规定》行使档案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职能;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对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实施《档案法》监督。

管理科:执行《档案库房管理制度》,《安全保密制度》,《档案资料查阅制度》及《查阅利用档案收费制度》,管好档案库房,忠于职守,依法查档,热情服务;按照档案进馆标准接收档案,并对进馆档案,资料进行鉴定,登记,编目,入库,建立档案体系;做好档案库房安全,卫生工作;及时填报各类档案报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阜蒙县档案局机关

二、阜蒙县档案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档案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三、阜蒙县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蒙县档案局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蒙县档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阜蒙县档案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89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持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与上年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上年持平,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关于阜蒙县档案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为零。

(三)阜蒙县档案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档案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7万元。

(四)阜蒙县档案局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档案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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