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煤炭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7-08-03 浏览量:174 来源:阜蒙县煤炭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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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煤炭煤业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煤炭煤业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煤炭煤业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煤炭煤业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煤炭法》及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监督管理。

(2)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安全事故抢救,协助事故调查处理,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实现安全生产。

(3)根据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发展和社会发展要求,研究制定我县煤炭行业规划,编制煤炭工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合理布局、依法开采,优化产业结构,协调行业节能和环保工作。

(4)负责新建煤矿生产条件和安全条件的资料审查、申报;审核煤矿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审核煤矿企业申报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办理变更、延期手续有关材料;负责煤矿生产许可证年检初审有关材料的审查、申报。

(5)负责全县煤炭行业行政执法,促进全县煤炭行业有序、依法生产。

(6)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统计,为全县煤炭行业提供有关经济、科技信息,为煤炭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7)加强煤炭科技研究,组织技术攻关,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我县煤炭资源。负责煤炭企业技术改造和安全工程项目等材料的审查申报,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

(8)加强煤炭专业人员的培养,指导煤炭企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

(9)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室、安检股、培训股、生产股和综治办。

办公室负责文件收发、档案管理、考勤、车辆管理、局后勤管理等。

财务室负责局财务核算。

安检股负责对煤矿的采煤、掘进活动进行监察;对煤矿的机电、运输系统进行监察;对煤矿的排水系统进行监察;对煤矿水、火、瓦斯等重大隐患进行监督;对煤矿企业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培训股对煤矿进行全员安全业务培训(四级培训);

生产股负责煤矿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生产许可证的材料审查、延期、变更、年检的初审工作;编制全县地方煤矿及规模以上煤矿年度生产计划,负责生产统计工作;组织对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及上报。

综治办负责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普法工作,协助完成法律、民事诉讼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煤炭局本部门


第二部分 阜蒙县煤炭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煤炭工业管理局.xls


第三部分 阜蒙县煤炭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06万元,比2015年减少4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0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

(二)支出总计306万元,比2015年减少4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9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

2.项目支出13万元,主要包括安全监管监察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蒙县煤炭局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7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 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74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274万元,主要是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15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11. 其他支出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减少12万元,下降75%,主要是车辆减少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煤炭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万元,比2014年减少45万元,降低15%,主要原因是项目款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煤炭局共有车辆一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一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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