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督导评估组对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验收评估反馈意见

日期: 2017-10-27 浏览量:207 文字大小:

 2016年4月13-16日,省教育督导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阜蒙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进行了验收评估。本次评估,依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辽宁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辽宁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要求进行。
按规定程序,评估组审核了阜蒙县申报材料,听取了县政府分管领导相关工作情况的陈述和答辩,抽查评估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2所(小学、初中各6所,其中,民族教育学校4所、村小1所),查看了县及受检学校的相关档案资料和学校教学及活动情况。
评估组对阜蒙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评估结论
按照《办法》要求,评估组对阜蒙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同时,对公众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进行了审核,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包括学校管理、教育质量、校舍建设及教育装备3个方面内容,其中初中27项指标,小学26项指标,其得分率达到85%为合格。
评估结果:阜蒙县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达到了省评估标准。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暂行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等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根据2015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经厅教育信息中心测算,阜蒙县差异系数小学为0.526,初中为0.365,符合国家评估要求。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包括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4方面17项指标,其评估得分达到85分以上为合格。评估结果:阜蒙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基本达到省评估要求。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审核情况
《办法》规定,公众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作为评估验收的重要参考,公众满意度高于85%为合格。评估结果:经对阜蒙县公众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审核,公众对本县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为93.4%,达到省定标准。
综合以上结果,经评估组合议,同意阜蒙县作为2016年辽宁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评估合格单位报省教育厅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请最后审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本着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阜蒙县自2012年启动创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调整布局、优化结构,抓落实、促均衡、求发展,扎实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切实履行政府教育职责
1.加大政府统筹力度,有序推进均衡发展。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同时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全县“十二五”及“十三五”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实施了针对相关委办局和乡镇的《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建立了督学责任制和教育局党委成员包干负责制,定期对学校进行综合督导检查,确保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顺利推进。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教育支出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实现了义务教育经费的法定增长。按照“增加本级投入,争取上级支持,吸纳社会资本”的筹资方式,狠抓教育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2012年—2015年,累计投入资金31501.1万元(其中县本级投入资金13041.1万元)用于新建校舍、购置图书、教学仪器设备等,学校办学条件不断得以改善。
3.落实政府责任,切实保障教育机会均等。一是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工程项目建设竣工率已达到50%;二是规范办学。实行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制度, 实施阳光分班行动,有效遏制了“择校”风,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省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100%分配到县域内初中;三是实施教育公平发展,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权利。仅2015年,全县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1328名,有效地保证了与本县城孩子享受同等受教育的权利。通过在本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等方式,安排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特殊教育,入学率达标。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2013年以来,先后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补充农村教师242名。同时,注重提升现有教师素质,开展名师工作室、青蓝工程等系列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近几年培养国家级骨干教师4名,省级骨干教师214名。2012年,与省教育研究院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多次邀请省有关专家、名师开展观摩课、学术讲座以及交流互动,有效提升了全县教师的教育科研能力。
(三)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各学校均安装了双向视频培训系统、交互式电子白板“班班通”等设施设备,形成了集教师培训、教学、教育教科研、教育资源库、办公自动化、信息发布为一体的多元化信息体系,实现了信息技术应用基层学校全覆盖。
(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以德立人,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校园文化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课堂等为抓手,积极推进德育工作,不断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2.强化教育教学质量。重点抓好课程教学,不断推进教育教学工作改革,同时,不断改进学生评价机制,定期开展质量监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坚持特色发展战略。始终坚持“把常规做到极致就是创新,把创新做成常规就是特色”的理念,从管理、教学、艺术、校园文化等方面全力打造特色学校,重视民族文化艺术的传承。学校开设、创办的蒙文书法、马头琴乐队、安代舞、绘画、国学等校本课程各具特色亮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学校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场馆面积不足;图书种类不全、数量不足;计算机及部分仪器设备数量不足且陈旧老化;功能教室缺失或间数不足、一室多用等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城区学校校园内旱厕仍未改造;部分农村学校安防监控点位不足;
2.教师年龄结构、专业结构不合理,教非所学,教师的年龄偏大; 
3.部分学校办学特色不鲜明,学校内涵建设有待加强。
四、督导意见
1.加大经费投入,持续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大政府统筹,加强“全面改薄”工作力度,落实好校园校舍建设项目和设施设备购置项目计划,切实保障“全面改薄”各项专项资金按时落地及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落实2016年1500万元资金投入计划,尽快完善专用教室及教学仪器设备配备,进一步优化全县教育资源,确保学校设施设备的配置达到省定标准;尽快解决部分城区学校校园内旱厕改造及部分农村学校安防监控点位不足问题,实现城乡间、校际间均衡发展;
2.进一步加大教师调配及招聘力度,持续优化教师结构,多渠道补充紧缺学科教师以及青年教师;完善校长、教师交流机制,加大校长、教师培训力度,提高专业化素质;
3.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加强管理,规范办学, 提高质量,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注重学校的特色发展,着力打造特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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