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加强纪律监督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7-09-30 浏览量:128 来源: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各乡镇党委,县直、中省直各党组(党委),县直属机关党工委: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持之以恒纠“四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及换届风气,现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一、全县各级党政组织、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严明政治纪律,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公款私人宴请、出入隐秘场所、组织隐秘聚会;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旅游等;严禁乱发奖金实物;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电子红包、礼券、预付卡等。
 
  二、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严查“四风”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有关规定,拒收、拒送各类节礼,同时要管好本单位、本部门人员收送节礼,严格公车管理,做好假期公车定点封存备查等工作。
 
  三、各党委要严肃换届纪律,党员领导干部严禁相互吃请,坚决杜绝拉票贿选行为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换届氛围。
 
  四、县纪委监察局在节日期间将开展专项检查,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8822220  8833212
 
  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7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