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7-05-23 浏览量:77 文字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开展“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站(在本乡镇挂牌子),由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副乡镇长担任交通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组织协调乡镇各部门指导各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工作。
二、各行政村要建立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在本村挂牌子),并由村书记或村主任担任交通安全劝导员,主要负责组织各村民小组组长,在重点时段对本村(屯)重点路段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工作,主要包括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车上路、农用面包车超员、农用车非法载人、黑校车接送学生、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各行政村要在本村人员密集场所或主要路口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至少设一块,具体样式和内容由县交警大队提供)。
三、各乡镇要于6月1日前完成“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同时将进展情况及“两员”联系方式报至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李航,联系电话8823332。
四、县交警大队要切实提高“两员”业务素质,认真组织开展对“两员”岗前培训,包括工作职责、交通安全基本法律法规、农村常见交通违法行为种类、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交通违法劝导等基本内容。
五、县督查考核办、县交警大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在全县进行通报。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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