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

日期: 2025-06-19 浏览量:66 来源:阜新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阜蒙财罚听公字〔2025〕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沈阳福瑞斯特消防装备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对沈阳福瑞斯特消防装备有限公司参与了“伊吗图消防站灭火救援防护装备及日常生活备战必需品采购项目”投标并获得了中标人资格。经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其制造商深圳市海王鑫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至12月从业人员数量及营业收入额的数据为:从业人员数量为30人,营业收入为12271609.11元。与其递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载明的从业人员56人、营业收入为1800万元并不一致,是否存在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的情况进行公开听证。

二、听证会时间:2025年7月1日下午13:00

三、听证会地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8-8803900

联系地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北环路107号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5年6月28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于2025年6月28日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旁听听证手续。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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