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7-01-03 浏览量:376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阜蒙政办发〔201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进一步深化煤矿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安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辽安委[2016]38号)和陈求发省长、瑞副省长、马如军副市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精神,按照阜蒙县人民政府2017年1月1日下午煤矿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安排,由县煤管、安监、公安、国土、市场、发改部门和各涉煤乡镇成立联合检查组,自2017年1月2日起至1月6日,对全县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孙洪生  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吴云国  县煤管局局长         

       郭俊田  县安监局局长        

王  剑  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宝柱  县国土局副局长       

张立山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金  滔  县发改局副局长       

张  伟  东梁镇镇长           

史凤国  伊吗图镇镇长         

解振利  卧凤沟乡乡长         

二、工作方案及重点

(一)严格落实各矿盯守工作责任,严防煤矿非法违规生产。

(二)针对开工煤矿企业,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下发的《关于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6〕115号)文件要求,重点查煤矿超层越界、查煤矿复产复工验收、查淘汰退出情况、查“六大系统”、查采煤工艺和方法、查超能力生产等情况、查通风系统、安全生产投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严格执行“四个清单”管理制度,做到闭合管理。对在检查过程中煤矿存在弄虚作假、私开头、“三违”行为、“五超”、“五假”现象及未按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的,一经发现立即停产整顿。

(三)加强对停产矿井的监管工作

针对停产矿井,县煤管、公安等部门要不定期组织抽查,一经发现私自生产活动的,将采取有力措施,从严从重处理。

(四)加大对私挖乱采行为整治力度

县国土、公安部门要联合加大对已关闭的矿井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要做好对私挖乱采行为举报奖励的宣传工作,对举报私挖乱采行为经查实的,要按承诺兑现奖励。

三、工作总体要求

此次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要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联合检查组执法人员要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麻痹思想,强化“红线”意识,严格执法检查,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切实履行好各项监管职责,确保春节放假前县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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