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02-06 浏览量:365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发〔2017〕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农发行中长期贷款项目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县城投公司内部管理机制,增强融资造血功能,明确县城投公司管理工作职责及人员设置,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县城镇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中心主任冯兴安具体负责顺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新实业有限公司、瑞新实业有限公司、鑫顺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运营及日常事务等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齐越任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顺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张国儒任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顺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宏分公司法定代表人。
付强任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建新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赵闯任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瑞新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马超任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鑫顺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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