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 2017-02-23 浏览量:225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阜蒙政办发〔2017〕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吴青林  县长

副组长:赵俊麟  常务副县长

徐立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吴双全  县编委办副主任

武艳成  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袭著江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史庆福  县经济和服务业局副局长

薄海霞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  剑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宝林  县民政局副局长

白  龙  县民政局副局长

马根龙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  彪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高山峰  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云杰  县财政局副局长

袁小五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苗玉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工会主席

吴振祥  县交通局副局长

张金权  县农村经济发展局副书记

齐会元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王洪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白少军  县统计局副局长

白崇明  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金  涛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海  龙  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宋云东  县国税局副局长

牟广军  县地税局副局长

代  劲  县人民银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徐立东兼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取暖救助、临时救助、受灾群众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困境儿童保障、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残疾人两项补贴、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困难优抚安置对象救助等工作。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