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开展第十一届“5.15政务公开日”暨第一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7-05-12 浏览量:132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阜蒙政办发〔2017〕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开展第十一届“5.15政务公开日”暨第一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开展第十一届

“5.15政务公开日”暨第一届

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根据上级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结合“5.15政务公开日”工作要求,定于5月份在全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东北、辽宁发展重要指示和营商环境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原则,采取新型媒体与传统宣传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增加知晓率,大力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不断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时间安排   

-21日。

  三、宣传主题

  认真学习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四、活动内容

  以宣传解读、学习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要内容,围绕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重点工作,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

  (一)县政府主要领导走进访谈间,畅谈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并围绕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相关举措、取得成效等,撰写署名文章在主流媒体发表。

(二)5月15日,组织相关部门在县城文化路中段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三)宣传周期间在县广播电视台、蒙古贞日报以及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并组织政策宣讲团、法学专家讲师团等对《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深入解读,努力营造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

(四)走进产业基地和企业上门宣传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答疑解惑。

五、宣传方式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紧扣宣传周活动主题,开拓思路,创新方法,通过采取启动仪式,采访直播、撰写评论文章,制作宣传展板、海报、条幅,印发宣传手册、宣传画等多种宣传形式和手段,集中开展本单位营商环境宣传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把组织好宣传周活动作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科学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指定宣传周活动联系人,填报联系人回执表并加盖公章,于5月12日前以传真形式反馈至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整合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加强相关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新闻媒体踊跃参与、社会各界积极响应的整体合力,创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维护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宣传部门要组织媒体安排版面、栏目和时段对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影响。

联系人:刘丽,电话18241810566,传真:8823007,电子邮箱:fmxzwgk@163.com

 


附件:5.15政务公开日活动联系人回执表

 

 


附件

5.15政务公开日活动联系人回执表

 

单位(公章)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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