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18-12-30 浏览量:192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为做好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2018年12月29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方案》阜蒙政发〔2018〕34号,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按照《辽宁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提升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充分发挥秸秆资源效益,确保全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作,结合过去两年我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采取“整县推进”方式,在全县35个乡镇和泡子农场全面开展。通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使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杜绝秸秆露天焚烧,巩固2016-2017连续两年露天秸秆零着火点成果,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秸秆直接和过腹还田水平显著提升;耕地质量明显提升;培育一批专业从事秸秆收储运的经营主体和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新增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组织5家以上;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试点区域及支持方式:采取“整县推进”方式,在全县范围开展,运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五化”利用及收储运体系建设。    

(二)试点目标及基本原则: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杜绝秸秆露天焚烧,巩固零着火点成果,秸秆直接和过腹还田水平显著提升;耕地质量明显提升;新增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组织5家以上;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原则: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典型示范、整体推进;市场导向、政策扶持。    

(三)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二是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三是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四是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五是支持秸秆原料化利用;六是开展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    

(四)政策扶持:一是支持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按量补助;二是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按量补助加奖励;三是支持秸秆打捆直燃集中供暖技术推广试点;四是补助项目具体申报流程。    

(五)工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建立奖惩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三是强化政策引领;四是加强资金监管;五是整合行业部门资源;六是加强信息调度;七是防止秸秆资源流失。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阜蒙政发〔2018〕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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