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碧波污水处理厂院内新建高浓度废水处理站(中试车间)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日期: 2018-04-02 浏览量:165 文字大小:

项目名称:阜新碧波污水处理厂高浓度废水处理站(中试车间)项目
评估单位: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阜新碧波污水处理厂位于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由于工业开发区的定位以含氟精细化工生产企业为主,企业越来越多,生产废水中各种有机物、无机物成分复杂,加之含氟有机废水的排放量占整个开发区污水排放量的比重较大,通过开发区管网排放至污水处理厂的各种指标均不稳定,且不利于生化降解,有可能造成碧波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可能对开发区及周边地区生产、生活环境造成破坏。因此,为开发区未来发展、改善开发区及周边地区生产生活环境的现状,碧波污水处理厂建设高浓度废水处理站(中试车间)项目对成分复杂废水先进行中试,找到符合标准的处理方法后再进行废水接收,确保达标排放。同时也为满足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孵化器中小企业生产废水及时处理的需要提出本项目。本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
(一)收集项目相关资料,现场勘查,调查该项目所在地区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情况;
   (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对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分析判断;
   (三)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方式识别该项目存在的社会风险因素;
   (四)编制分析报告内容,判定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公示说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
知》(发改投资2012第2492号)的规定和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的要求,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承担《阜新碧波污水处理厂高浓度废水处理站(中试车间)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公众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向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提出。
2.公示期间,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材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估单位联系。
四、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阜新碧波污水处理厂
地    址: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
联 系 人: 周建春           电  话:13604981792
邮    箱:zhoujianchun12@ 163.com
(二)评估单位: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太平区东光路18-4门
联 系 人:高芯            电  话:0418-2678881
邮    箱: 15041803363@163.com
                                          
2018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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