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8-08-15 浏览量:147 来源:阜蒙县畜牧兽医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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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蒙县畜牧兽医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蒙县畜牧兽医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动物卫生工作、畜牧行业生产、草原保护建设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全县动物疫病的防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预防、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3、负责动物防疫监督、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净化和扑灭工作。

4、负责兽医职业人员和兽医职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和组织实施兽医资格认证和执业注册工作。

5、负责对饲料、兽药的生产、经营、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6、负责全县种畜禽质量卫生监督管理及种畜禽繁育体系建设工作。

7、负责全县种畜禽质量卫生监督管理及种畜禽繁育体系建设工作。

8、负责制定和实施畜牧行业发展与草原保护建设的规划和计划。

9、负责监督管理区域性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

10、承办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

11、承办县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日常工作。

12、承办上级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机构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阜蒙县畜牧兽医   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蒙县畜牧兽医局机关。畜牧兽医局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兽医管理股、畜牧股。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督查、绩效考核、新闻宣传和重大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兽医管理股:负责兽医执业人员和各类兽医执业单位的管理;负责动物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组织实施动物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制定畜牧兽医科技、教育、标准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和实施;组织实施畜牧兽医重大技术示范工程;负责畜牧兽医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畜牧股:贯彻执行关于畜牧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畜牧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推进饲养方式转变及畜牧生产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畜牧建设项目;组织种畜禽繁育体系建设和地方畜禽良种资源保护工作;负责畜牧生产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畜牧业生产新技术推广工作。

2、阜蒙县畜牧兽医局事业:阜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阜蒙县草原监理站、阜蒙县兽药饲料畜产品安全检测所、阜蒙县动物检疫站。

3、阜蒙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4、阜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二部分   阜蒙县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阜蒙县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32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2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4万元,各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情况,阜蒙县畜牧兽医局本级收入1348万元,阜蒙县草原监理站收入126万元,阜蒙县兽药饲料畜产品安全检测所收83万元,阜蒙县畜牧技术推广站收入194万元。阜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收入168万元。阜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入233万元。阜蒙县动物检疫站收入172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本年本单位无此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本年本单位无此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本年本单位无此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本年本单位无此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本年本单位无此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本年本单位无此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本单位无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   2   324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4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997万元,包括畜牧兽医局本级451万元,草原监理站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万元,畜产品安全检测所31万元,畜牧技术推广站110万元,动物卫生监督所73万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22万元;阜蒙县动物检疫站139.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8万元,包括畜牧兽医局本级128万元,草原监理站27万元,畜产品安全检测所3万元,畜牧技术推广站71万元,动物卫生监督所66万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99万元,动物检疫站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万元,包括畜牧兽医局本级68万元,草原监理站 8万元,畜产品安全检测所 9万元,畜牧技术推广站 13万元,动物卫生监督所15万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2 万元,动物检疫站19万元。

2.项目支出775.42万元,主要包括农林水支出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其中畜牧兽医局(本级)700 万元,畜产品安全检测所 40万元,畜牧技术推广站0 万元,动物卫生监督所 0万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0万元,草原监理站20万元,动物检疫站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本年本单位无此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本年本单位无此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本年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2017年,财政局部门决算收入2324万元,比上年减少1107万元,减少32.26%,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

2.支出增减情况。2017年,财政局部门决算总支出2324万元,同比减少支出1107万元,减少32.2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蒙县畜牧兽医局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9万元,项目支出77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2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教育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73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8万元,主要畜牧兽医局本级离退休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19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其中草原监理站20万元,动物卫生监督所52万元,畜牧技术推广站50万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76万元。

2. 农林水事务支出1754万元,包括:

(1)农业支出1732万元,其中畜牧兽医局本级1049万元,草原监理站80万元,畜产品安全检测所46万元,畜牧技术推广站135万元,动物卫生监督所110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48万元,动物检疫站164万元。

(2)其他农林水支出21万元,其中畜牧兽医局本级2万元,草原监理站20万元。

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28万元,包括:

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28万元,主要是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其中畜牧兽医局本级193万元,畜产品安全检测所35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76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76万元,其中畜牧兽医局(本级)36万元,草原监理站5万元,畜产品安全检测所3万元,畜牧技术推广站9万元,动物卫生监督所5万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财政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2324万元,同比减少支出1107万元,减少32.26%。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7万元,增长24.72%;项目支出减少1414万元,减少64.60%。基本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7万元,下降36.84%,主要公务用车减少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包括畜牧兽医局(本级)3万元,草原监理站2万元,畜产品安全检测所1万元,畜牧技术推广站2万元,动物卫生监督所2万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万元。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4万元,比2016年减少1107万元,降低32.2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财政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包括畜牧兽医局1辆,草原监理站1辆,畜产品安全检测所1辆,畜牧技术推广站1辆,动物卫生监督所2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辆。其他用车1辆,为草原站所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部分2017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退牧还草工程建设、病虫害控制、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等6个项目支出,涉及资金749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99.98分。影响自评平均分的主要因素是绩效评价机制尚不完善,今后我们将努力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以发挥项目经费的最大作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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