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1-16 浏览量:223 来源:阜蒙县档案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阜蒙县档案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宣传贯彻《档案法》和《辽宁省档案条例》,制定适合本地区工作发展需要的地方性规范文件;
3、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县直机关、中省直单位、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对全县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
4、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提出建议,完成上级或上级业务机关交办的临时工作。
5、阜蒙县档案馆是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是永久保管全县重要档案、资料的基地,是科学研究和各方面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档案馆工作通则》,负责接收、征集和集中统一管理县委、县政府及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形成的重要档案和资料,确保国家档案资源完整与安全;以利用工作为中心,以丰富馆藏和加强档案基础建设工作以及馆藏资料的信息化,数字化录入工作为重点,开展馆藏档案资料的编辑研究开发整理工作和服务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各项事业服务。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指导科、执法监督科、管理科。
办公室:分管办公室工作,抓好局(馆)机关后勤,卫生,安全和日常及节假日值班,值宿的组织工作,协调做好机关局务会议和对外接待工作。
指导科:按档案法和条例及相关规定做好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县直党政机关和农村乡镇机关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的指导和业务知识培训;指导基层档案室加强建档管理和升级,复检工作。
执法监督科:依照国家《档案法》和《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时规定》行使档案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职能;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对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实施《档案法》监督。
管理科:执行《档案库房管理制度》,《安全保密制度》,《档案资料查阅制度》及《查阅利用档案收费制度》,管好档案库房,忠于职守,依法查档,热情服务;按照档案进馆标
准接收档案,并对进馆档案,资料进行鉴定,登记,编目,入库,建立档案体系;做好档案库房安全,卫生工作;及时填报各类档案报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阜蒙县档案局
二、阜蒙县档案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阜蒙县档案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蒙县档案局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蒙县档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阜蒙县档案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32.83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56.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1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4.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11万元。
(二)关于阜蒙县档案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①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幅度为100%,下降原因主要是参公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②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阜蒙县档案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阜蒙县档案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6.92万元。
(四)阜新市阜蒙县档案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阜蒙县档案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阜蒙县档案局尚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主办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县文化路东段11号 邮编:123100 Email:fmxzfbdib@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2102000049号
辽ICP备2020013343号 网站标识码:2109210006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8811630 网站举报邮箱:fmxzfbd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