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阜蒙县科协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8-01-16 浏览量:145 来源:阜蒙县科协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新市阜蒙县科协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阜新市阜蒙县科协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繁荣学术园地,促进学科发展和知识创新。

2.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参与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与方针政策的制定;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指导和管理科普工作队伍的建设,表彰科普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主力军作用。

3.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4.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促进与县域外的科技界的交流与联系;加强科学技术团体、科技工作者的民间交流与联系。

5.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法规制定、科学决策、技术创新和协商监督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决策建议,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任务。

6.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人才。

7.负责所属县级学会的业务管理、监督,对乡镇和基层科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8.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县科协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编制科协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起草工作总结;文秘、档案、保密、财务、统计等财产物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工作人员考勤登记、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内外联系协调工作,完成科协领导交办事项。

学会部:负责县级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科普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的联络与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学会学术活动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学术研讨活动和优秀论文评选;组织动员科技工作者参与相关课题研究、科学论证、咨询服务、建言献策,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为经济建设服务;组织参与国际民间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学会能力建设。

科普部:负责指导乡镇、社区开展科技普及推广,科普展览教育、科普宣传、科技交流等工作,组织开展创建科普示范乡镇、村、社区活动,大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扫科盲、破除迷信,促进社区三个文明建设;负责规划和指导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的科技素质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干部、党员、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负责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指导、组织青少年科技创新、科技竞赛活动;负责组织县级的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评审、管理等工作,指导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普宣传,科技普及、科技教育、科普展览工作,不断完善科普设施,提高科普教育水平;指导乡镇、社区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科协组织;指导乡镇、社区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普日活动和科普进社区活动等工作;负责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印科普资料。负责科普工作总结,科普统计和科普宣传栏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优秀科普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组织乡镇、社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先进农技会的评选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阜蒙县科协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蒙县科学技术协会

2、阜蒙县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二、阜新市阜蒙县科协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2018年科协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三、阜新市阜蒙县科协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阜蒙县科协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阜蒙县科协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支出。阜新市阜蒙县科协2018年收支总预算60.53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11.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8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0.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3.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22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阜蒙县科协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①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幅度为100%,下降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②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阜蒙县科协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阜蒙县科协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48万元。

(四)阜新市阜蒙县科协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阜蒙县科协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阜新市阜蒙县科协尚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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