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工作方案

日期: 2018-01-25 浏览量:131 来源:阜蒙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努力营造开放包容、互利合作、重信守诺、重商护商、务实高效全方位服务各类市场主体的良好营商环境,切实做好损害营商环境案件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据《阜新市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有关东北振兴的讲话精神和加强软环境建设的指示精神,以全面推动阜蒙县经济社会振兴发展为导向,以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服务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主线,以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进一步打造开放、透明、公正、稳定、高效的营商环境,为阜蒙县经济建设提供保障。

二、主要工作

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对全县营商环境投诉指导、协调和监督处理工作。 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损害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问题。

(一)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专线电话:88232158818665,电子信箱:fmxrhjhd@163.com,确保第一时间接受投诉和举报,并自收到投诉、举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投诉者、举报者。           

(二)完善投诉举报工作体系。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工作体系,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坚持有诉必应、有理必果,使投诉举报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纪办事,维护投诉举报人和被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监督效果。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政、作风不实、效能低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中梗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干扰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等方面的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曝光,有违纪行为的移交督查或纪检部门处理,构成违法行为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以起到教育震慑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工作责任追究制。强化领导和承办人员的工作责任,对受理处理投诉举报件过程中遗失投诉举报信件、截留投诉举报事项、压着不办、延误时间以及工作中不负责、失职渎职、发生失泄密事故、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和单位,要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建立投诉举报听证制度。对于重大、疑难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实行听证制度。对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的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投诉举报问题,可以邀请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就有关问题向投诉举报人提供现场咨询。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三)实行投诉办理反馈制度。对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事项实行双向反馈制度,即承办单位将其办理情况、查处情况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县营商局将投诉举报人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的意见、建议向承办单位反馈。投诉举报事项办结后,实行“谁办理、谁反馈”的原则,同时做好《营商环境投诉受理台账》。

 

  

  阜蒙县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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