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蒙县公益性公墓价格的通知

日期: 2018-08-28 浏览量:70 文字大小:

各公益性公墓: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的意见》(辽政发[2013]7号)、《关于调整阜新地区城乡公益性公墓价格的通知》(阜民发[2015]99号)、《阜新市公益性墓地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阜民发[2012]82号)、《辽宁省殡葬服务项目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辽价发[2016]116号)文件精神,经过成本测算,实地调研,结合我县公益性公墓运营实际,现就我县公益性公墓价格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县本级公益性公墓价格(均为最高销售价格):
  高档区8000元;中档区5000元;低档区2000元;免费区。
  2、乡(镇)、村级公益性公墓价格(均为最高销售价格):
  高档区6500元;中档区4500元;低档区1500元;免费区。
  二、收费管理:
  1、各公益性公墓在出售墓穴时,应当在收费场所醒目处公布服务程序、服务规范并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文件等内容。收费单位向客户提供收费结算清单和合法有效票据,自觉接受客户和社会监督。
  2、擅自定价、变相涨价和乱收费的,由物价部门会同民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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