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乌兰木图山风景区门票价格及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18-09-19 浏览量:77 文字大小:

  经过成本测算、实地调研,并结合周边地区及我县实际,现对我县乌兰木图山景区门票价格及相关政策规定如下:
  一、乌兰木图山风景区门票价格为每人次40元。
  二、停车场收费标准为:摩托车每辆5元,小车每辆10元,客车每辆20元。
  三、根据《辽宁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辽价发[2005]31号)文件规定,空中溜索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四、进一步明确门票优惠政策: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3米(含1.3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持证实行半票;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证实行免票;60—69周岁老年人持证实行半票;残疾人持证实行免票;同一宗教人士实行免票;现役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持证实行免票;其它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五、门票价格及相关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必须在售票处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板,标明收费项目、计费(价)单位、收费标准、批准文件、举报电话及门票的优惠政策。
  上述收费标准有效期至2019年9月18日,到期提前一个月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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