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10-26 浏览量:245 来源:阜蒙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精准扶贫工作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全面推进“精准扶贫-教育扶贫”工作,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失学”的教育扶贫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系列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攻坚方略,创新扶贫机制,优化扶贫资源,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家庭脱贫步伐。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县脱贫攻坚计划,建立阜蒙县建档立卡等贫困户教育适龄人口数据库,构建到校、到班、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让每一个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确保每个教育阶段多元扶持的资助政策。
三、主要措施
(一)宣传到位、强化落实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媒体多口径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受助条件,创建阜蒙县学前教育资助群(群号:343311700)、阜蒙县义务教育资助群(群号:364123611)、阜蒙县高中及职教资助群(群号:850686301)、阜蒙县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预约系统(微信公众号:阜蒙县教师),印制《阜蒙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政策指南》全方位宣传我县各项资助政策,印制发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全县家长的一封信》确保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国家资助政策。二是学校作为责任主体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各校根据本校实际统计符合国家资助政策受助条件的贫困学生并建立相应资助档案上报至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县教育局上报至市教育局和县政府申请资助资金,资金到位后由各校发放至贫困学生手中。
(二)精确认定教育扶贫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1)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学生家庭必须持有所在乡镇盖章的扶贫局出具的《阜蒙县精准扶贫手册》(小红本)。
(2)城市、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受助学生家庭必须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并在受助当年有效,如学校对学生证件有疑议,可要求学生所在乡镇或村出具证明。
(3)城市、农村--孤儿。
(4)城市、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5)城市、农村--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
(6)城市、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单亲家庭学生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校认定。
学校认定程序:成立学校资助评审小组(校长任组长),召开资助认定专项会议,会议认定结果由校长、评审小组成员、班主任老师签字并公示,公示无任何异议后享受资助政策并作为贫困证明附在学生精准扶贫档案内。因评定结果造成的上访事件由学校全权负责。
2.受助学生学籍和所就读学校一致,并在学生资助系统内有受助学生名单。
(三)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本着“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全面惠及贫困学生,呵护受助学生心灵”的工作核心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1.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通过媒体、网络、学校弘扬正能量。
2.各校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应助尽助,联系各方力量帮助贫困家庭孩子解决上学难的问题。
(1)学前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幼儿资助:每生500元/学期;
(2)义务教育小学阶段贫困寄宿生资助:每生500元/学期;
(3)义务教育初中阶段贫困寄宿生资助:每生625元/学期;
(4)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国家助学金:每生1000元/学期;
(5)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国家免学费资金:每生按实际收取学费减免;
(6)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国家助学金:每生1000元/学期;
(7)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国家免学费资金:阜新市按每生2000元/年减免。
(四)教育扶贫受助学生资助档案建设要求
各校每学期开学初必须对精准扶贫各类受助学生建立资助档案,并分学年(如:2016秋季学期-2017春季学期为一学年)按档案所需材料要求装订成册。
档案所需材料:
1.本校精准扶贫——教育扶贫学生名单汇总表;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生所在家庭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4.“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动态信息卡1份(学校负责资助老师到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大厅领取);
5.经学生所在乡(镇)政府认定盖章后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手册》(小红本)、低保证、残疾证、孤儿证等,复印件1份;(学生只要有其中一种证件就可享受资助)
6.班主任每学期一个评语(由学生所在学校自行制定评语格式);
7.学生领取资助资金的有效凭证复印件1份。
(五)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帮扶工作要求
1.各教育阶段学校(园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认真核实数据真实性,不能漏报1名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及时发放资助资金。
2.决不允许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因贫辍学的情况发生,以免影响我县精准扶贫脱贫退出时的指标核定。
3.农村学校(园所)每学期开学及时统计建档立卡学生每月午餐、坐校车月平均费用,上报县教育局作为出台午餐补助、校车费用补助的数据依据。
4.各校(园所)有教师是乡镇帮扶责任人的,校长及时与所在乡镇沟通,积极配合,搞好培训。承担帮扶任务的教师必须按照乡镇精准扶贫要求完成帮扶任务,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进行。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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