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5-14 浏览量:214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发〔2018〕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农委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辽宁省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实施方案通知》(辽农农〔2018〕95号)精神,为确保我县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突出生态优先、综合治理,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聚焦重点区域,集中连片推进,加大科技支撑,加快构建耕地轮作制度,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永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1.围绕重点乡镇,推进种植结构优化。以现有大豆、杂粮杂豆、油料等作物产业基础较好的乡镇为重点,把耕地轮作与玉米结构调整相结合开展耕地轮作,统筹推进耕地轮作和种植结构优化。
2.突出轮作重点,探索不同轮作模式。因地制宜开展耕地轮作试点,重点推进玉米与优质粮油作物轮作,积极探索玉米与大豆、薯类、杂粮杂豆、油料等作物轮作模式,集成推广节水、节肥、节药栽培技术模式。
3.实行精准管理,提升试点水平。对实施轮作的试点乡镇,按照“一定三年”的要求继续开展试点,加强考核监督,确保试点地块按项目要求高质量完成。
二、试点内容和目标
(一)试点内容
1.试点乡镇和规模。为便于跟踪监测轮作对耕地地力提升,试点区域保持相对稳定,承担试点任务的地块原则上“一定三年”不变,2018年继续实施2017年开始的轮作试点任务面积17万亩。
2.补助标准和方式。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进行补助,以每年每亩15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拨付给乡镇,再由乡镇拨付给项目实施主体。
3.技术路径和模式。一是实行玉米与大豆轮作,发挥大豆根瘤固氮养地作用,提高土壤肥力,增加优质食用大豆供给;二是实行玉米与马铃薯等薯类轮作,改变重迎茬,减轻土传病虫害,改善土壤物理和养分结构;三是实行玉米与谷子、高粱、红小豆等耐旱耐瘠薄的杂粮杂豆轮作,减少灌溉用水,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四是实行玉米与花生、向日葵等油料作物轮作,增加食用植物油供给;五是实行籽粒玉米与青贮玉米等饲草作物轮作,以养带种、以种促养,满足草食畜牧业发展需要。
(二)主要目标
1.加快形成轮作组织方式。探索实行县级统筹、乡镇负责、村级实施的工作机制,构建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工作格局。鼓励创新组织方式,调动基层和生产经营主体参与轮作的积极性。
2.加快形成轮作技术模式。集成示范一批不同区域生产生态兼顾的耕作制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用地养地相结合的技术模式。
3.加快形成轮作政策框架,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种植收益变化,并做好与相关补贴政策的统筹衔接。
4.加快形成轮作监测评价机制。加强对轮作区域的跟踪监测,科学布局耕地质量监测网点,跟踪轮作区域的耕地质量变化情况。
三、工作重点
(一)落实试点地块轮作种植模式
轮作面积原则上“一定三年”不变,地块已经落实完毕,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2018年要做好轮作技术模式落实工作。各乡镇严格按照2017年签订的耕地轮作协议书约定的耕地轮作种植模式,做好对实施主体的监督指导工作,确保按轮作要求进行种植,不得出现毁约、违约现象。
(二)开展耕地质量监测
结合我县实际,设立了17个耕地质量监测点。2018年对轮作监测区域进行连续监测,编写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试点任务结束后进行耕地质量调查评价。
(三)发放补助资金
各乡镇要根据村级公示无异议结果及时准确发放补贴资金,资金发放过程要透明、手续要健全,并建立完善资金发放档案。
(四)加大宣传培训
各乡镇利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耕地轮作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要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培训要选择适合本乡镇轮作模式的课程,内容要有针对性。
(五)加强档案管理
各乡镇认真做好耕地轮作制度试点项目档案建设工作。在完善2017年项目工作档案基础上,充实2018年工作新内容,特别是有新型经营主体参加的轮作项目的乡镇,要做好经营主体的备案工作,留存轮作协议、照片等相关资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项目总体实施和协调作用,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要保质保量做好项目指导工作。今年是耕地轮作制度试点项目实施的第二年,各乡镇要继续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要有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县统筹、乡镇监管、村落实”的督查监管机制,县级对轮作项目指导督查,乡镇对轮作项目核查认定,村级对轮作项目进行落实和实施,县财政部门对资金兑现进行监督和抽查,杜绝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行为,对挤占、截留、挪用及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强化指导服务。根据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把耕地轮作各项措施落地实处。各乡镇要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认真研究耕地轮作技术模式,做到科学轮作,指导落实好轮作的关键技术,定期组织参与试点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现场观摩,相互交流,提高关键技术到位率。
(四)总结试点经验。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根据轮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归纳经验,探索耕地轮作的技术模式、组织方式、政策体系,适时提出构建耕地轮作制度的政策建议,并形成总结报告,及时上报给上级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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