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6-10 浏览量:406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建立贫困户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供〔2018〕281号)精神,加快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以下简称“产业指导员”)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按照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将产业扶贫摆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五个一批”首位,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作用,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以建立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作为推进产业扶贫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发挥多方资源作用,加快建立一支指导到位、服务精准、贫困户全覆盖的产业指导员队伍,为实现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任务目标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立足地区优势资源,综合考虑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市场条件等因素,充分利用产业指导员制度指导贫困地区和贫困村积极培育比较优势明显的特色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
——坚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要把建立产业指导员制度作为落实产业扶贫的重中之重。
——坚持统筹推进改革创新。产业扶贫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与行业扶贫、专项扶贫和社会扶贫相统筹,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加强改革创新,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建立一支融合多行业、多领域的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产业指导员队伍。
——坚持指导员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基层,改进调查研究,查处突出问题,促进产业指导员扶真贫、真扶贫。
(三)工作目标
加快建立一支指导到位、服务精准、贫困户全覆盖的产业发展指导员队伍,帮助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脱贫致富。产业指导员原则上以村为单位设置,突出直接服务贫困户。要根据贫困村产业发展实际和贫困户产业发展需求,因地制宜设置产业指导员。贫困村“一村一品”发展基础好、贫困户产业集中度高的,每村可以综合设置1-2名产业指导员;贫困村主导产业2个以上的,可分产业设置,每个主导产业至少设置1名产业指导员;贫困村尚未形成主导产业、贫困户从事产业类型分散的,可根据贫困户数量设置,按每10-20户贫困户设置1名产业指导员。
二、职责任务
(一)工作职责
产业指导员要进村入户指导贫困户产业发展,主要包括:向贫困户宣讲产业扶贫政策;指导贫困户科学选择产业;帮助贫困户联系项目落地;协调开展贫困户生产技术指导;引导贫困户组建和加入农民合作社;协调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和利益联结机制;帮助贫困户销售农产品;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台账等。
(二)选聘
产业指导员的选聘坚持就地就近、充分依托现有资源的原则,主要从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队员和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科技特派员、村组干部中选聘,也可从县乡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大专院校和科研教学单位从事一线服务的专家中选聘,还可以从当地乡土专家、种养能手、致富带头人、特聘农技员、返乡创业人员、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中选聘。选聘的产业指导员由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或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协调)小组聘任。
(三)时间要求
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到2018年底前,要确保完成产业指导员的设置和选聘。根据当前时限,各乡镇、村要抓紧落实,完成设置和选聘工作。每年的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汇总当地产业指导员工作情况和总结推进情况,联合扶贫部门上报市农业农村部门和扶贫部门备案。
(四)具体任务
1.摸排情况,选准产业。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和产业精准脱贫规划,把握贫困户发展需求,指导贫困户科学选择符合自身定位,适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产业,主动入户开展贫困户产业发展调查摸底,帮扶贫困户解决产业发展难题。
2.加强学习,宣传政策。产业指导员要学习和掌握产业扶贫相关政策,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对贫困户的政策宣传,尤其是要加强财政资金申请使用、扶贫小额信贷、特色农业保险、农产品营销帮扶、资金收益等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相关政策普及到户。
3.多措并举,统筹推进。产业指导员要抓住国家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政策契机,争取将扶贫产业纳入对集体经济发展支持范畴,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对于提振扶贫产业的牵动作用。符合脱贫攻坚政策要求的产业项目,按程序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在产业谋划、项目设计、信贷支持、产品营销、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等方面积极寻求相关部门支持,确保产业扶贫项目有序推进。
4.完善路径,化解风险。产业指导员要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了解市场行情,引导有扶贫意愿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共同开发适销对路的特色产业。主动与农产品经纪人、农民合作社、收购企业、电商等市场主体沟通对接,搭建产销合作平台,力求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巩固扶贫产业利益联结机制,完善扶贫产业的发展路径,着力化解市场风险,为贫困户解决后顾之忧。
5.建立台账,规范管理。产业指导员要为对口指导的贫困户建立产业发展台账,登记贫困户的扶贫产业项目名称、种养规模、销售方式、经营收入、帮扶资金、带贫主体等情况。贫困户产业发展台账每年要及时更新完善,并将项目有关信息及时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纳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各类行业扶贫资金的支持范畴。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全县要把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任务来落实。农业农村、扶贫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强化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妥善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农业农村部门要制定专门方案,明确时限要求,加快推动乡、村工作进度。各乡镇产业指导员制度实施情况,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调度管理
农业农村和扶贫部门将联合建立产业指导员工作调度机制,及时掌握各乡镇产业指导员队伍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依托产业指导员队伍,及时了解基层产业扶贫政策落实、扶贫产业覆盖、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情况,作为产业扶贫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不作为的产业指导员,要及时调整和充实。
(三)开展总结交流
各乡镇要加强经验交流,及时总结产业指导员制度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成绩突出的产业指导员进行宣传,符合条件的可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1.贫困农户产业指导员工作情况统计表
2.贫困户产业发展台账
附件1
|
|
|
|
|
|
|
|
|
|
|
|
|
|
贫困农户产业指导员工作情况统计表
|
|||||||||||||
序号
|
县(市、区)
|
产业指导员人数(人)
|
入户宣讲产业政策(次)
|
指导农户明确发展产业(户)
|
组织培训农民(人)
|
联系开展技术指导(次)
|
解决农民技术问题(件)
|
联系协调产业项目帮扶农户(户)
|
联系协调产业帮扶资金(元)
|
联系农户产品销售(户)
|
帮助农户销售农产品收入
(万元)
|
引导农户加入农民合作社(人)
|
协调农户与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户)
|
合计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
|
注:1、统计数据均为累计情况;2、统计表中的农户均指贫困农户
|
附件2
|
|
|
|
|
|
|
贫困户产业发展台账
|
||||||
县(市、区) 乡(镇、社区) 村 村民组
|
||||||
贫困户户主姓名
|
|
身份证号
|
|
|
人口数(人)
|
|
致贫原因
|
□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缺土地、□缺水、□缺技术、□缺劳力、□缺资金、□交通条件落后、□因婚、□自身发展动力不足、□其他 (可多选)
|
|||||
生产资源情况
|
||||||
耕地面积(亩)
|
|
|
林地面积(亩)
|
|
|
|
15度以下耕地面积
|
|
15-25度坡耕地面积
|
|
25度以上坡耕地面积
|
|
|
现有劳动力情况
|
||||||
姓 名
|
家庭关系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掌握生产技能
|
||
|
|
|
|
|
|
|
|
|
|
|
|
|
|
发展产业意向需求
|
||||||
意向发展产业
|
□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其他 (可多选)
|
|||||
意向从事工作
|
□自己生产管理、□在生产类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打工、□在加工类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打工、□在销售类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打工
|
|||||
收入情况
|
||||||
上年家庭收入(元)
|
|
预计今年家庭收入(元)
|
|
其中农业产业收入(元)
|
|
|
实际参与产业发展情况
|
||||||
自己发展产业类型
|
种养产品名称
|
产业规模
|
单位(亩、头、羽)
|
预计年产量
|
预计年收入(元)
|
实际年收入(元)
|
|
|
|
|
|
|
|
|
|
|
|
|
|
|
被聘用经营主体名称
|
经营主体产业类型
|
主要从事工作
|
平均每月工作天数
|
平均每月工资收入(元)
|
实际年收入(元)
|
|
|
|
|
|
|
|
|
|
|
|
|
|
|
|
利益联结情况
|
||||||
利益联结经营主体名称
|
发展产业名称
|
土地折算入股(元)
|
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入股(元)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量化入股(元)
|
预计年度分红(元)
|
实际年度分红(元)
|
|
|
|
|
|
|
|
|
|
|
|
|
|
|
产销对接情况
|
||||||
农产品产销对接经营主体名称
|
收购农产品名称
|
单位(公斤、头、羽)
|
预计年订单数量
|
实际年度收购数量
|
实际收购金额(元)
|
|
|
|
|
|
|
|
|
|
|
|
|
|
|
|
注:本表作参与,各地可根据实际需求,细化修改贫困户产业发展台账表。
|
主办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县文化路东段11号 邮编:123100 Email:fmxzfbdib@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2102000049号
辽ICP备2020013343号 网站标识码:2109210006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8811630 网站举报邮箱:fmxzfbd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