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6-07 浏览量:253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制定背景
根据省民政厅《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辽民发【2019】40号)及市民政局《2019年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阜民发【2019】82号)精神,2019年,我县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不公不正、优亲厚友等问题,真正做到抓早抓小抓预防,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完善农村低保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村低保工作迈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2019年 我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目标是,巩固上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集中整治低保领域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合理界定农村低保的覆盖面,把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全部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全部清退,全面建立对象精准、进出有序、规范有效的低保工作格局,全面提升低保规范化、动态化管理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排查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排查农村低保经办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二是“漏保”问题。排查各地落实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对象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漏保”问题。
三是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排查是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
四是资金监管不力问题。排查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查找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农村低保资金等问题。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阜蒙政办发〔2019〕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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