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2018年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19-05-16 浏览量:370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为全面做好我县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以及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各地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和高效农业,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努力实现农业供需关系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新的平衡,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主要依据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阜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阜新市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农发〔2019〕8号)。    

三、对象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四、重点内容    

(一)资金额度。2018年,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统筹核定阜蒙县种植结构调整补贴资金为2801.2万元。以前年度结余的种植结构调整补贴资金,可以参照本方案继续执行。      

(二)补贴范围。重点扶持设施农业、高效农业、果品林业、都市农业、畜牧小区、花生种植生产加工、科技实验示范、蔬菜新品种推广、农产品品牌建设、水电路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农业技术员工资等农业结构调整相关产业和配套服务方面。      

(三)补贴标准      

1.设施农业新建补贴方面      

在享受市级设施农业专项建设补贴的基础上,对新建达到普通温室小区建设标准的设施农业小区,按照生产面积每亩补助1万元;对保存完好、生产经营良好的100亩以上暖棚小区扩大生产规模的,新建部分列入补贴范围,要求新建规模生产面积达到10亩以上,与原小区距离300米以内;对新建达到高标准温室小区建设标准的设施农业小区,按照生产面积每亩补助2万元;对新建达到冷棚小区建设标准的设施农业小区,按照生产面积每亩补助3千元;对新建标准化育苗中心设施内育苗面积每亩补助2万元。    

2.高效农业种植补贴方面      

对当年在裸地上新发展的蔬菜、菌类、药材、花卉、薯类、红干椒、西甜瓜、草莓等高效作物的,品种相对统一、面积相对集中连片达到200亩以上的,根据乡镇申报确认的面积情况,每亩补贴200元。对于同一地块当年种植两茬高效作物的,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3.树莓种植补贴方面      

对2018年新植树莓,每亩补贴苗木资金1500元(按每亩600株,每株2.5元计算),鼓励农户在房前屋后等地块适宜种植。新植树莓所需苗木必须从我县林业部门订购组培苗木,否则不享受该项补助政策。      

由于我县近几年连续干旱加之树莓市场价格下滑影响,对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种植的现存树莓,给予每亩补助200元。同时,对于符合享受原来每亩补助160元补助政策的继续给予补助。      

4.设施农业技术员工资及保险方面      

对于我县设施农业聘用的县域内技术员工资待遇为2万元/年,聘用的县域外技术员工资待遇为3万元/年,并给予所有聘用的技术员缴纳人身意外保险。2017年和2018年两年的技术员工资和人身意外保险一并给予兑现。        5.蔬菜新品种种苗补贴方面        

县政府统筹安排资金70万元,对蔬菜新品种种苗给予补贴。      

6.花生产业发展补贴方面      

为巩固我县花生大县地位和全省“花生一县一业示范县”产业基础,进一步提升全县花生种植管理水平和品质,打造花生优质生产和示范基地,县政府统筹安排资金100万元,通过采取“企业+科研+基地”等模式,对引进花生新品种、推广新技术、采用统防统治、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花生生产加工、花生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      

7.科技试验示范补贴方面      

县政府统筹安排资金320万元,用于扶持高标准设施蔬菜、粮油生产示范园建设和开展粮油与粮食作物间作轮耕技术示范补助。      

8.基础设施配套补贴方面      

设施农业、高效农业等种植结构调整效果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农业生产需求强烈的各类农业结构调整相关产业项目给予适当水电路基础设施配套补贴资金。      

9.农产品品牌建设补助政策      

对当年取得“三品一标”认证证书、获得品牌商标的,给予适当奖补资金。      

10.对于其他方面      

对于其他需要补助政策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      

(四)面积核实。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做好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工作的组织、督导等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生产主体申报、村级审核公示、乡级核实确认、县级核查汇总的工作流程对补贴面积进行统计、核查、确认、汇总,确保公平公开、信息准确,确保补贴资金安全高效有序发放。由于市级扶持政策下达较晚,县里不再组织验收,各项补助项目以乡镇上报数据为准,各乡镇要对申报面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资金发放。县区财政部门根据层层核定的补贴面积和补助事项,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乡镇,乡镇要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每个生产经营主体账户。补助资金发放后,乡镇政府在各乡级政府所在地发布公告。            

(六)补贴备案。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后,县农业、财政部门要及时将本地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以正式文件报上一级农业、财政部门,并附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其中,县级明细表细化到乡镇。同时,尽快将补贴工作总结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五、特色亮点    

首先,补贴资金优先支持设施农业发展,推进种植结构调整规模化、设施化发展,重点对新建设施农业(包括日光温室、冷棚)给予补贴。其次,用于调减玉米后发展高效农业,特别要充分发挥农牧交错区优势,发展以种促养、农牧复合产业和项目。另外,还可支持花生产业、果品林业(树莓等)、蔬菜新品种、科技示范园、农产品品牌建设、水电路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农业技术员工资等农业相关产业。      

六、重要意义以及与以往政策规定的变化之处,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以及政策出台后给人民群众带来的政策红利等。    

(一)业、财政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强化政策引导,做好服务指导,鼓励支持农户、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发展设施农业,做好新建设施农业补贴政策落实,推进设施农业发展。各乡镇要加大政策宣传,组织开展种植结构调整,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基本信息核实认定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基本信息档案,及时拨付资金和完成工作总结。村、乡对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等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各地要切实加强补贴资金发放相关资料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档案管理制度。县级农业部门、乡级政府要建立补贴资金发放基本信息完整档案,补贴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结构调整类型、补贴面积、补贴额度、一卡通账号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要齐全完整。收集保存补贴资金发放中公示照片(截图)、工作照片、阶段性总结等工作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台账,确保资金发放过程及依据有账可查    

(三)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农业部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监督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及时有效,确保资金尽早发挥使用效益。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对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全县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结合宣传培训等活动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发挥补贴资金的导向作用,调动种植结构调整积极性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8年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蒙政办发〔2019〕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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