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1-22 浏览量:322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按照《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阜蒙人发【2015】17号)规定,现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工作奖励办法》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落实全省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会议的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不断壮大自治县经济总量,提高自治县经济质量和效益,进一步促进我县工业和服务业快速发展,充分调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做强做大。
二、法律法规依据(《辽宁省“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培育行动实施方案》)
三、文件结构
本办法分为六章共计十三条
第一章总则(起草背景、目标及标准)
第二章奖励条件(企业应达到的具体条件)
第三章奖励政策(具体情况对应奖励金额)
第四章规上限上企业申报和审批程序(各类型企业申报流程及审批所需文件、材料及要求)
第五章评审机构及奖金发放程序(县市场局和县经服局每年度向县政府提出奖励建议名单和金额,经县政府批准后执行,并由两部门分别负责发放)
第六章附则(明确解释权单位及实行日期)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 阜蒙政发〔20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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