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9年营造林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19-04-02 浏览量:264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一、制定背景      

依据省发改委、林业厅《关于下达国家安排我省2018年重点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8]417号) 和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19年阜新市营造林工作方案的通知》(阜自然资办发[2019]21号)文件精神 ,2019年度,我县共承担人工造林建设任务2.55万亩、森林抚育2.51万亩。建设期限为2019年3月至8月,由全县35个乡镇及8个国有林场共同承担,为保证圆满完成造林任务,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下发《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9年营造林工作方案的通知》,督促各工程单位严格遵从时间节点,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任务。    

二、起草过程      

1、2019年3月15日收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19年阜新市营造林工作方案的通知》(阜自然资办发[2019]21号)文件和市级任务分劈表,明确阜蒙县2019年度造林任务数。    

2、县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任务数向各乡镇、林场进行摸底调查,了解各单位2019年度营造林能力,并根据数据汇总编写初步营造林实施方案,上报给县委、县政府。    

3、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任务分劈情况,并对年度造林实施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4、县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修改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交由政府文电股印发正式文件。    

三、工作目标      

督促各乡镇严格按照分劈任务进行全年营造林工作,确保我县圆满完成省市级造林任务 ,合计完成人工造林2.55万亩,其中三北防护林项目0.7万亩,中央财政补贴试点0.35万亩,人工更新 1.5万亩,完成森林抚育任务合计2.51万亩。以达到防风固沙、改善环境的最终目的。    

四、主要内容      

1、指导思想 。    

2、任务目标。    

3、具体工作内容,包括造林类型、补助标准、地形地类及苗木要求等内容。    

4、时间安排。    

5、工作要求,包括示范地块、苗木管理、施工要求、抚育标准等内容。    

6、保障措施,要求各工程单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同时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营造较好的造林氛围,另外要做好苗木检疫工作和造林技术培训工作,注重工程管理,确保达到预期成效,最后要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强化考核体系。    

7、2019年阜蒙县营造林任务分劈表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目前,春季造林以全部完成,县级核查验收和乡镇实绩考核工作正在收尾阶段,工作完成后将针对任务完成情况和最终考核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地块进行雨季补植补造,以减少和挽回经济损失,巩固造林成果。    

各工程单位需认真反思,及时总结,加强整改,从而形成统一合力,进一步完善防护林建设及幼林地抚育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制定更为完善的造林和抚育规划。林业部门需综合考虑我县实际情况,对新一年的造林工作提出可行、可靠的实施方案,逐步提升林业现代化建设水平,坚持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封育并重,坚持加快发展、严格保护和科学利用相结合,坚持科技兴林和依法治林相结合,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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