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5-14 浏览量:333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加快推进我县种植业结构调整,充分调动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农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我县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经县政府同意,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下发2018年农业相关扶持政策,现做如下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加快推进我县种植业结构调整,充分调动各类经营主题参与农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我县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县人民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统筹安排等形式开展农业相关扶持政策。
二、主要依据
市级2018年度农业相关扶持政策。
三、对象范围
符合相关农业扶持政策的设施农业、高效农业等。
四、重点内容
1、设施农业补助政策:在享受市级补贴的基础上,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新建达到普通温室小区建设标准的设施农业小区,按照生产面积每亩补助1万元;对保存完好、生产经营良好的100亩以上暖棚小区扩大生产规模的,新建部分列入补贴范围,要求新建规模生产面积达到10亩以上,与园小区距离300米以内;新建达到高标准温室小区建设标准的设施农业小区,按照生产面积每亩补助2万元;对新建达到冷棚小区建设标准的设施农业小区,按照生产面积每亩补助3000元;对新建标准化育苗中心设施内育苗面积每亩补助2万元。设施农业建设标准参照市级文件执行。
2、高效农业补助政策:对当地在裸地上新发展的蔬菜、菌类、药材、花卉、薯类、红干椒、西甜瓜、草莓等高效作物的,品种相对统一、面积相对集中连片达到200亩以上的,根据乡镇申报确认的面积情况,每亩补贴200元。对于同一块地当年种植两茬高效作物的,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3、树莓种植补助政策:对2018年新植树莓,每亩补贴苗木资金1500元(按每亩600株,每株2.5元计算),鼓励农户在房前屋后等地块适宜种植。新植树莓所需苗木必须从我县林业部门订购组培苗木,否则不享受该项补助政策。
4、技术员工资、保险政策:对我县设施农业聘用的县域内技术员工资待遇为2万元/年,聘用的县域外技术员工资待遇为3万元/年,并给予所有聘用的技术员缴纳人身意外保险。
5、蔬菜新品种种苗补贴:县政府统筹安排资金70万元,用于蔬菜新品种种苗补贴。
6、花生产业相关补助政策:为巩固我县花生大县地位和全省花生“一县一业”示范县产业基础,进一步提升全县花生种植管理水平和品质,打造花生优质生产和示范基地,县政府统筹安排资金100万元,通过采取“企业+科研+基地”等模式,对引进花生新品种、推广新技术、采用统防统治、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花生生产加工、花生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
7、科技示范补助政策:县政府统筹安排资金320万元,用于扶持高标准设施蔬菜、粮油生产示范园建设和开展粮油与粮食作物间作轮耕技术示范补助。
8、基础设施配套补助政策:对设施农业、高效农业等种植结构调整效果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农业生产需求强烈的各类农业结构调整相关产业项目给予适当水电路基础设施配套补贴资金。
9、农产品品牌建设补助政策:对当年取得“三品一标”认证证书、获得品牌商标的,给予适当奖励。
10、对于其他需要补助政策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
五、特色亮点
在享受市级补贴的基础上,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新建达到普通温室小区建设标准的设施农业小区予以相应补贴等。
六、重要意义以及与以往政策规定的变化之处,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以及政策出台后给人民群众带来的政策红利等。
1、由于我县近几年连续干旱加之树莓市场价格下滑影响,对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种植的现存树莓,给予每亩补助200元。同时,对于符合2014年3月6日县政府第六期办公会议纪要确定的每亩补贴160元的树莓补助政策继续予以兑现。
2、2017年和2018年两年的技术员工资和人身意外保险一并给予兑现。
3、对设施农业、高效农业等种植结构调整效果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农业生产需求强烈的各类农业结构调整相关产业项目给予适当水电路基础设施配套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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