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1-22 浏览量:255 来源: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按照《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阜蒙人发【2015】17号)规定,现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县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升级,加大对工业、服务业领域各类企业资金支持力度,规范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经服、财政对资金支持、引导和调控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规范性法律文件依据
三、文件结构
本办法分为六章共计二十二条
第一章总则(起草背景、目标及标准)
第二章资金支持范围及标准(支持范畴)
第三章资金申请条件(企业应达到的具体条件)
第四章规资金的申报和审批程序(企业申报流程)
第五章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县财政局和县经服局每年度向县政府提出奖励建议名单和金额,经县政府批准后执行,并由两部门分别负责发放)
第六章附则(明确解释权单位及实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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