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19-06-21 浏览量:297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一、编制目的

本方案编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严厉打击林业植物检疫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松材线虫病疫情传播,消除疫情传播隐患,减少经济损失,保障全县松林资源安全,推动对疫木监管长效机制,为本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

《植物检疫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辽宁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规程》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省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辽林草明电〔2019〕50号)

《关于开展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阜林草发〔2019〕1号)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运输、加工、生产、经营和使用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单位、个人。

四、重点内容

1、排查本地松木及其制品情况

重点是运输、加工、生产、经营和使用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单位、个人。

2、排查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情况

重点是辖区外调入的电缆盘、光缆盘、坑木、包装箱等松木及其制品。追踪调查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来源情况,追踪调查上报到市、省、国家林草局。

3、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做到排查全覆盖,行动规范有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画、讲义、多媒体授课、不定期地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中查办的案件。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建立疫木检疫执法长效机制。

五、意义

1、松材线虫病是造成森林资源损失最为严重的重大外来有害生物灾害,属于国家重大生态灾害,从保护绿水青山,保护生态文明成果的战略角度出发,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责任,全方位覆盖,加强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取得成效。

2、加强舆论引导和执法力度,加大宣传和队伍建设,其高执法水平和遵规守法意识,营造林业有害生物减灾防灾工作氛围。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蒙政办发〔201946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